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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关于古尔邦节、教师节期间严格落实相关纪律规定的通知

2017-09-01 克拉玛依教育



各区教育党工委(党委)、高等院校党委、准东教育中心党委、直属单位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教育纪工委和市纪委关于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的要求,现就古尔邦节、教师节期间严格落实相关纪律规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要求

各区教育党工委(党委)、高等院校党委、准东教育中心党委、直属单位党总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的要求,加强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结合“学转促”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要求,知纪明纪。

全市教育系统干党员干部要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严禁参加宗教活动,同时积极教育引导家属、子女和亲朋好友遵纪守法,自觉抵御宗教、迷信思想的侵蚀,积极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做斗争,维护社会稳定;严禁收受、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公车私驾私用;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两节”期间,各区教育党工委(党委)、高等院校党委、准东教育中心党委、直属单位党总支要按照“学转促”工作要求,对所属单位(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严格落实相关纪律规定。

市教育纪工委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采取明察暗访、实地督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对各单位落实纪律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四风”“四气”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将以“零容忍”“零放过”的态度,逐条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在查处“四风”“四气”问题的同时,严格责任追究,特别是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部门,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单位(部门)的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


举报电话:0990-6885431

 

 

克拉玛依市教育纪工委

2017年8月31日



编辑: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编辑部                             薛雅元      

来源:克拉玛依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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