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南平生态仲裁院正式成立
11月6日,全国第一家专门受理生态环境资源民商事纠纷的生态仲裁院——南平生态仲裁院正式成立。
▲南平市委常委、武夷新区党工委书记丘毅(右)为“南平生态仲裁院”授牌
地处闽江源头的南平,四季皆绿,处处是景,森林覆盖率超过78%,生态资源富集,是福建的生态屏障。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南平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认真践行“两山”理论,持续接力走绿色发展之路。同时,下大力气健全生态法治机制,探索涉及生态环境纠纷的多元化解路径。应运而生的南平生态仲裁院,将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司法新保障。
南平生态仲裁院首次将仲裁运用在生态领域,主要受理涉及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对促进和保障生态环境资源法律的全面正确施行,实现多元解决生态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在全国具有创新意义、领先价值、品牌效应。正如南平市委书记袁毅批示中指出:“生态仲裁作为仲裁领域的新生事物,将在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也必将成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中国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祝昌霖教授认为,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的福建,对生态司法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歇,在生态环境优良的南平成立全国首家生态仲裁院,可以说是“瓜熟蒂落”。新《环保法》出台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就在南平开庭,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5年度全国法院民事行政十大案例之一,说明南平已经具备司法解决生态类案件的基础和经验,可以为生态仲裁院提供司法范本。南平生态仲裁院的成立,将成为另一个生态司法标杆,推动社会进步、法治进程和生态保护。
成立于2013年的南平仲裁委员会,目前在册仲裁员338名,拥有来自全国各地大学教授、退休法官、资深律师等各领域人才,依法妥善仲裁了大量的各类纠纷,为开展生态仲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南平仲裁委员会主任、南平生态仲裁院首任院长龚选民表示,仲裁机制具有解决纠纷低成本、高效率、化解快、促和谐、保稳定的独特优势。南平生态仲裁院成立后,将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优势和南平的生态优势,让生态仲裁院生根南平,辐射全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当天,南平生态仲裁院成立大会暨生态仲裁法学研讨会在潭召开。
福建省侨联法顾委主任、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方忠炳,福建省侨联法顾委副主任、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仁善,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庄天从,南平市领导丘毅、潘剑才、钟文龙出席大会,与省内外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新形势下仲裁与高质量发展、生态与仲裁协同发展之路。
据悉,南平生态仲裁院成立后,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多元化化解生态环境活动中各类民商事纠纷,多元共治生态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为推动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优质的仲裁服务保障。
会上,中国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祝昌霖、厦门大学教授李振基、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何山分别以《充分发挥仲裁优势,多元保护生态环境》《“两山”理论的生态学解读与执行》《践行两山理论,促进生态仲裁发展》为题,就推动生态仲裁法学研究理论成果转化,推进生态仲裁事业发展作了精彩演讲,观点新颖、内容丰富、亮点纷呈。
祝昌霖教授
中国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高级法官
南平生态仲裁院是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的杰作。我们要充分发挥仲裁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居中性和国际性等优势。倾力打造最专业的生态仲裁组织运行体系、最严格的生态仲裁制度体系、最严密的生态仲裁保护体系、最广泛的生态环境资源多元共建共治共享体系。
李振基教授
厦门大学生态学教授、中国生态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生态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立全国首家生态仲裁院,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为生态环境代言,促进社会和谐。生态仲裁院将通过仲裁化解损害生态环境的矛盾,让百姓了解森林、湿地与野生动物的生态价值,并充分利用生态价值使之成为生态银行,同时通过生态银行带给一方人民幸福感。
何山教授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仲裁法》起草专家、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仲裁是一项裁决民事争端的法律制度,适用面很广,除商事仲裁外,还有不少专业性仲裁,如体育仲裁,裁决赛场纠纷等。仲裁种类有诸多,世界上还没有专业性的生态仲裁,南平生态仲裁是首创,为解决生态争端添加一把法律利器。祝愿南平生态仲裁院为南平的生态发展做出独特的贡献,也为仲裁制度增光添色。
▌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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