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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法院积极参与闽浙两省四地法院廊桥文化遗产保护

南平中院 南平政法 2021-04-25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中的司法职能作用,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福建、浙江地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推动闽浙七县联合申报2022年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工作,在上级法院指导下,11月18日,闽浙两省四地法院在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举行共建廊桥文化遗产协同发展司法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南平中院与宁德中院、浙江省温州、丽水中院共同签署了《廊桥文化遗产闽浙地区协同发展司法协作框架意见》。意见指出,四地法院通过签订框架协议,逐步形成“司法资源同享、互助平台同建、风险防患同防、突出问题同治、协调机制同立、工作举措同商”的司法协作工作格局,并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设立“廊桥文化遗产保护专门合议庭”、类案统一裁判标准、多方联动协作、信息共享通报、人员培养交流合作、廊桥文化司法文化体验、常态化交流研讨及法制宣传等九个方面开展司法协作。



近年来,南平两级法院主动适应文化遗产保护的司法需求,积极运用司法力量守护南平廊桥文化遗产。


一是形成严密的廊桥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体系

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廊桥文化遗产的刑事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各类涉廊桥文化遗产的民事和行政案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保护廊桥文化遗产安全。


二是统筹各方力量服务保障廊桥资源

汇聚人、财、物资源,切实推进廊桥保护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如政和法院成立廊桥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合设立“廊桥司法保护示范点”,建立廊桥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三是完善生态基地建设写好廊桥保护新华章

塑造兼具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价值的生态司法实践教育基地。形成廊桥文化司法保护宣教圈,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打造人文保护多元共治格局

融入构建廊桥保护协作机制,密切联动,完善廊桥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推进生态司法与基层组织结对帮扶。打造廊桥“生态司法+生态银行”模式。


廊桥文化介绍

廊桥,是指有廊屋的桥的桥梁,闽北是中国现存古廊桥较集中的地区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南平境内仍完好保存有167座风格各异的古廊桥,桥跨结构几乎涵盖了传统梁式结构和拱式结构的所有质式,堪称廊桥博物馆。其中,政和县岭腰乡的后山桥、外屯乡的洋后桥、澄源乡的赤溪桥于2012年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下一步,南平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守护廊桥遗存,为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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