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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端”发力 靶向出击——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有效降低认罪认罚上诉率
一组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共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提起公诉案件382件,法院已判决380件,所有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一审判决后,2020年仅1名被告人上诉,上诉率为0.18%,2021年来上诉率为零,认罪认罚服判率为100%。
上诉率显著降低、服判息诉效果显著的背后有何秘诀?
前端发力
提前介入夯实基础
“通过采取思想教育、心理疏导、政策感化、在监管场所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多维方式宣传,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准确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优势,以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顺昌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把认罪认罚制度落实在前端,不仅对于嫌疑人是最优选择,同时也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目前,顺昌县检察院已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提前介入常态化工作机制,就提前介入原则、时间、范围、方式等达成共识。2020年以来,共提前介入认罪认罚案件90件次,提前介入率为23.7%。
中端蓄力
全面审查规范适用
聚焦该环节,顺昌县检察院严格把牢“证据关”,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的证据,严把罪与非罪的界限,决不降低证明标准,对检察机关能够自行收集补强证据的,尽量做到自行补充侦查,确有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确保真正做到事实清、证据足、定性准。做精做细“量刑关”,主动学习和掌握量刑规则,定期邀请资深法官讲解量刑技巧,并与顺昌县法院就各罪名量刑起点、增减刑情节等细化标准达成一致意见,统一司法尺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主动征询被害方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意见,做到充分沟通、登记在册,争取多方满意。
此外,细致甄别真诚认罪悔罪或虚假认罪认罚,特别加强对累犯、惯犯认罪认罚真实性的审查,设置同步录音录像室,从参与人员到齐后全程开启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规范控辩协商过程,防止制度被不当利用。
后端助力
释法说理力促服法
庭后,承办检察官耐心与庞某沟通交流,引用认罪认罚上诉的反面案例进行说理教育,充分释明其被判处该刑期的法律依据,最终使庞某自愿息诉服判。
为把认罪认罚“后延”审判阶段,同时降低认罪认罚上诉率,顺昌县检察院强化与法院沟通,一方面对于心存侥幸不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充分利用庭前会议适度开示证据,再次强调在审判环节认罪认罚仍可获得从宽处理,力促被告人认罪,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密切关注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可能上诉情况,主动研判不服判原因,引用正反面案例等进行说理教育,释明认罪认罚后上诉的法律后果,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上诉和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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