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阳县残疾人联合会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18年济阳县残疾人联合会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残疾人“一专两员”管理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为了补充部分镇(街道)残联残疾人工作人员岗位空缺,决定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全程组织报名、考试、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独自出行能力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应对困难和挫折,妥善处理矛盾和纠纷,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在镇(街道)上班。
3、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5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正常书写、正常操作电脑的能力。
5、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轻度(三级、四级)肢体残疾人、低视力和经语训后能进行正常交流的听力残疾人。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部分镇(街道)工作岗位空缺情况,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人,招聘岗位为残疾人就业服务员、残疾人康复服务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济阳县城开元大街162号)
报名时填写《2018年济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和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四、招聘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聘用,派遣到济阳县镇(街道)残联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待遇按济南市残联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1560531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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