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公务员和选调生各地区信息汇总
山西省2018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公告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我省继续开展招录选调生工作,选调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对象
2018年招录选调生名额为40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选调对象为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仅限2018年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
4、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曾获得过院系及以上奖励或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可通过山西组工网(www.sxdygbjy.gov.cn)、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查询具体的选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
(一)组织推荐
应届毕业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向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山西省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组织推荐程序需在3月31日前完成。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24:00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5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25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3月25日24:00至3月27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选调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录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减少选调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如选调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2018年3月30日14:00至3月31日12: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址进行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30日14:00至3月31日17: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8年3月31日20:00前查询。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地区职位或改报其他地区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8年3月28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8年4月16日—4月21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3月26日—28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一)笔试时间
4月2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二)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地点设在太原。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6月中旬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省委组织部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市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山西省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和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市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地区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报考地区所在市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地区职位计划选调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市委组织部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体检执行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地区人选缺额的,从同地区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各市委组织部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由所录用的县(区、市)委组织部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选调名额取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各市委组织部综合考生考试考察、所学专业、职位需求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岗位。选调生到岗工作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如考生不服从分配,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
八、其他
1、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重点培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报山西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录用。
3、省、市、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4、选调生在被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5、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本公告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选调生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7日
内蒙古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考试录用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报考者请登陆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招考简章和招考职位详情拟于报名前发布,并在该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3月26日9:00时至3月31日17:00时。
笔试时间:4月21日、22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8年3月19日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抓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建立从基层储备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机制,切实加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熟悉基层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报考者请登录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招录简章拟于报名前发布,报名前需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并报送相关表格,经资格初审后方可在本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事项详见简章(另行发布)。
网上报名时间:3月26日9:00时—3月31日17:00时。
笔试时间:4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9日
陕西省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5718名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57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4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报考特殊专业特警职位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为基本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等四类服务基层人员特设职位的,须由陕西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并符合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等有关规定。
(二)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截至2018年3月23日未满5年的,在试用期内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5.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6.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7.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等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陕西公共招聘网(http://www.snjob.gov.cn)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咨询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3月24日0:00至2018年3月28日24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8:00至2018年3月29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月24日0:00至3月28日24时,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月29日0:00至24时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选报职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录办”)将于3月25日至3月27日每天上午10时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截至当日9:00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之后不再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考生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对于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环节。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9日24时。公共科目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专业科目考试不收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对一般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予开考;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公安系统公安类专业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即予开考;对于特殊专业特警职位,按人社部等四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录用计划或不予开考。
对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职位,将于2018年3月31日上午11:00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
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和缩减录用计划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11:00至18: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五)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4月17日至4月20日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二)专业科目笔试
1.对公安系统派出执法勤务机构和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职位,在笔试阶段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具体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已在职位表进行了标注。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与招考公告同时发布。
2.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8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
3.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原始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后排序。
(三)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在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市属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
报考省直部门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预计于2018年5月22日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省考录办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发布对违纪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须经专业机构甄别鉴定雷同试卷。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雷同试卷甄别的处理结果。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的复核申请。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0分情形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
对以上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期间,不中止考录程序。省考录办或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复核结果公告;对复核后确属有误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凡属涉及面试资格的,将另行发布公告,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情况予以变更确认。
(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自2018年4月23日至4月25日,按本人所报考职位归属系统(分党群、行政),向本人退役地所在的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六)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省考录办按职位,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符合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职位,司法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人员递补。
对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形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对于录用计划数少于10名的职位,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录用计划数多于10名(不含10名)的职位,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2倍时,按不超过录用计划数2倍的数量递补一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分组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七)专业技能测试
设有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西安市公安局外语小语种职位、特警支队特殊专业特警职位,省外办翻译职位),按与录用计划数1:5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不合格人员时不再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在面试之前由省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有关职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安排由相关部门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通知考生。
专业技能测试后,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原始成绩合成为笔试总成绩,按录用计划3倍的数量,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八)面试
省考录办统一安排全省面试工作,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九)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3(有专业技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次日,省考录办在省政府门户网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四、体检
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录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以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对于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以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有1人参加面试的,如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不低于同一面试组织单位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除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对于该职位末位考生,如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不低于同一面试组织单位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面试成绩,则进入体检,低于平均面试成绩不能进入体检。
特殊专业特警职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办法,按人社部等四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由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分工组织实施。
体检公告另行发布。
报考乡镇和有明确服务期限定的职位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服务期信用承诺书。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除此之外,其他体检项目,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属当场复查的项目,不受理复检申请。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进一步检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在限定的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需要进行入警培训等原因,人民警察职位不受理考生暂缓体检的申请。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暂缓体检不超过6个月。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开始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情形,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以市区或省直部门为单位,考察工作开始之后(包括考察、公示、录用环节)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暂缓90日作出考察结论。
对于考察前或考察期间有举报反映考生报名资格等问题,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涉及有关的省级部门人事处要认真组织调查,及时答复举报人。对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
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在暂缓作出考察结论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录用程序。
本次招考对一些基层偏远乡镇的职位按县(区)作了合并。凡职位表中涉及两个及以上不同用人单位的职位,在考察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由考生选择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再行公示。
六、公示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本次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在考录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考录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为了维护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对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予以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修改后《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是招考公告的具体阐释,其他未尽事宜由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解释。
2.本次招考的公告在省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公务员局网、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公共招聘网上发布,各市区人民政府或市区人社局网予以转载(发)。请报考人员不要通过上述网站之外的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安排以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告为准,在笔试环节后留意上述指定网站的考录信息。
3.报名系统对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报名信息的次数进行了限制,报名信息经同一职位资格审查3次未通过的报考者,不能报考该职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在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将视本次公务员招考中空缺职位数量情况,考虑机构改革等因素,研究决定是否对空缺职位进行调剂。如果实施调剂,原则上对学历、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不作变更,对户籍、生源地、特设职位等报考条件可作适当调整。调剂时将发布调剂公告。
6.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有关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陕西省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陕西省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3.陕西省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2018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5.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
6.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8.陕西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56个)
9.咨询电话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18年3月16日
按以下二维码关注我 微信公众号:sdrsksw8,关注后,即可通过手机第一时间掌握山东省各地区最新招考招聘动态。
免责声明: 本公众号所分享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信息识别请考生自行辨别,如需缴费,请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