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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成绩】深圳市2017年中考成绩将于7月10日公布

2017-07-07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今年我市中考阅卷、登分、核查、成绩合成等工作进展顺利,市招考办定于7月10日中午11:00公布全市中考成绩。

中考成绩查询办法  

(一)7月10日中午11:00开始,考生可登录“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中考成绩。

(二)7月10日中午11:00开始,我办通过短信平台,将考生成绩免费发送至考生在中考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未及时收到短信通知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深圳招考网”查询成绩。

(三)7月11日,考生回毕业学校(或报名点)领取中考成绩通知单,具体时间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通知。考生成绩以市招考办下发的成绩通知单为准。


成绩复核申请办法

        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11日16:00前凭准考证、中考成绩通知单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报名点)于7月11日20:00前,上网录入本校考生申请复核的科目信息,统一报市招考办。

        

        市教育局将于7月12日至13日两天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中考成绩复核仅限于查看试卷题目有无漏评分或加错分数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经复核成绩确实有误的,市招考办将于7月13日18:00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若复核无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13日18:00以后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询复核结果


        因体育考试成绩已提前公布并接受考生复核,本次申请复核不含体育学科。


中考成绩评定和呈现的方式

        今年我市中考继续全部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并实行“全双评”机制,两位阅卷老师分别对一道题进行评分,若差异超过限度将进行复评。如果对复评结果还有争议,就进行小组阅卷,层层把关,确保评卷质量。对主观题(包括语文科和英语科的作文)的评分有一整套控制分数误差的办法,能确保将评分误差降至最低程度。各科成绩均由电脑系统自动合成,避免了人工计算可能出现的错误。

        

        中考成绩以单科原始分、单科等级和原始总分同时呈现。参照高考和省内其他城市中考的做法,单科原始分、原始总分均按四舍五入取整。


        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


        原始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合卷)四科原始分及历史、体育两科按原始分的30%折算后所得分数相加而成,满分为460分。


市教育局强调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严格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市教育局强调,中考是初中学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考生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探索建立科学全面的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对全体考生的指导服务,共同营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各区、各学校、各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包括升入某些学校的人数和比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学校或考生排名次,不得以初中学校升入某些高中学校的人数对初中学校进行排名,不得渲染本校的中考成绩和高分考生,不得对外发布或泄露考生姓名、考号、成绩、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不得在校内外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要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等不良风气。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中考考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心理疏导,引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成绩。

对于擅自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公布、提供考生中考成绩和排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培训机构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于出售、非法提供考生信息的机构和个人,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项督查,对纪律执行不严,打折扣、搞变通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夸大宣传、肆意炒作、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培训机构资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中考宣传开展督查工作,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7月14日-15日,提前批(体育学校、艺术学校、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

7月16日-17日,第一批录取;

7月18日-19日,第二批录取;

7月20日-7月29日,第三批(部省属及跨市中职类学校)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高中学校扩招或补录,市招考办将另行通知,并通过“深圳招考网”发布相关信息。


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2017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任何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比例为1∶1。


        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申请就读中职学校

        市、区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最终审核,绝大多数考生通过了审核。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有关初中学校已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


        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政策规定,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可报名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者向中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


        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详细情况可在“深圳招考网”中考中招栏查阅。


        需向中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可直接咨询有关中职学校。


        2017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加上省(部)属中职类学校面向我市的招生计划,总数达到7.3万人,超过中考报名人数,能满足中考考生的升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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