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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路一桥”费2018年1月1日起停征!来看看你多缴的费用怎么退

2017-12-17 严丹 蓉城政事

重磅!

今日,政事君从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以下为通告原文☟:


什么是“五路一桥”?

成都市“五路一桥”工程是成都市三环路、人民南路南延线、成洛路、成龙路、老成渝路(成都至龙泉段)和火车南站立交桥工程的总称,总投资70.73亿元。其中:政府投资24.35亿元,纳入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偿还贷款46.38亿元。由成都市政府统一规划,市区两级政府分级建设。1998年经四川省计委批准立项,为一级公路建设项目。



据了解,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分圈层及车辆类别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 一圈层:(五城区和龙泉驿区)各类机动车按年费标准(小车每年400元)全额征收。

☞ 二圈层:(新都区、青白江区、双流县、温江区、郫县)按全额60%收取。

☞ 三圈层:(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新津县、蒲江县、金堂县)按全额30%收取。

军用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车辆免缴通行费。


成都市财政局非税处负责人此前曾表示,“五路一桥”收费期限为20年,收费截止时间是2022年12月31日。在20年期限内,贷款一旦还完即可停止收费。“五路一桥费”的收支和结余情况,每年都将在成都市交委的门户网站上公布。



2018及以后“五路一桥”费可退

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停止征收。政事君从成都市交委获悉,2018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可退费。


1退费对象及范围

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全额退还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全年度车辆通行费。


目前,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是以自然年为单位进行收费,所缴纳的年费均为自然年度(1月1日至同一年12月31日)全年车辆通行费。


咨询通行费退费相关业务,可拨打028-87850200、028-87512963


2退费办理方式

窗口退费:成都市区(市)县车管所、交警分局“五路一桥”退费窗口。

网上退费:“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蓉e行平台。


3退费办理时间

2018年1月1日正式启动窗口退费(工作日9:00-17:00),网上退费拟于3月1日开通(请关注“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蓉e行平台)。


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4退费所需资料

窗口退费

☞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位车辆提交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书需注明退费银行账户);

☞ 机动车所有人行驶证复印件1份(注明联系电话);

☞ 机动车所有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 缴纳“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通用票据原件。


网上退费

按系统提示录入信息和上传资料。


5退费流程


窗口退费流程☟



网上退费流程☟



6退费办理地点

1. 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一路6号)

2. 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二分局(成都市金牛区马鞍山路1-2号)

3. 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怡街50号)

4. 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成都市蜀西环街36号)

5. 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成都市桃溪路53号)

6. 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六分局(成都市金科北路1号)

7. 崇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崇州市华怀路)

8. 都江堰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都江堰市壹街区拜水东路与银杏东路交汇处)

9. 金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金堂县同乐路96号)

10. 彭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彭州市大同路与彭白路交叉口北100米)

11. 郫都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郫都区二环路望丛西路466号)

12. 蒲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蒲江县鹤山镇朝阳大道312号)

13. 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邛崃市龙南路167号)

14. 新都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新都区蓉都大道理南一段560号)

15. 新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新津县五阳西路16号)

16. 大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邑县晋原镇富民路中段1号)

17. 青白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

18. 温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温江区长安路247号)

19. 龙泉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龙泉驿区建材路2号)

20. 双流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双流区温家山路268号)

21. 成都市车辆管理所(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国宁村)


7温馨提示

2017年及以前的“五路一桥”费需足额缴纳。


按相关规定,未及时缴纳“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籍的川A、川O牌号的各类机动车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应足额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2018年1月1日正式启动窗口退费,2018年3月1日开通网上退费。前期仅开通窗口退费,人多易拥挤,建议广大车主合理安排时间,或待网上退费平台开通后办理。


2018年12月底前足额缴纳的车辆不收滞纳金;2018年12月底前未足额补缴通行费的,从2019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欠费金额),若滞纳金超过欠费金额,将欠费车辆所有人欠费信息纳入相关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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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政事记者 严丹 实习编辑 余新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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