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挖机、压路机…注意了! 7月起, 没备案登记最高罚2万!
今日,政事君从“成都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房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拆除拆迁等施工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从6月1日起可提交备案登记申请,申请方式包括网络申请和现场申请两种。
据悉,从7月1日起,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人(单位)存在未备案登记等行为的,将受到每台次最高2万元罚款等处罚。
非道路移动机械,就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以柴油、汽油、电力等为能源,涵盖工程机械、农用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等。
“2016年成都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显示,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内的移动源是PM2.5和PM10的最大贡献源,分别占31.8%、27.8%。”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测算,一台工程机械的尾气排放,相当于50-80辆国Ⅴ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尾气排放总量。
事实上,今年1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从2018年2月1日起,在成都市内划定涵盖了成都市四环路(绕城高速,G4201)(含)以内所有区域,剑南大道以东、成自泸高速(G4215)以西、四环路(绕城高速,G4201)以南、六环路(第二绕城高速,G4202)以北范围内(含以上道路)的所有区域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
按照市建委、市环保局此前联合印发的《成都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6月1日起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制度。
在新闻通气会上,市环保局发布了第一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制度通告,主要针对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实施范围:
包括房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拆除拆迁等施工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起重机、旋挖机、强夯机、履带吊车、内燃桩工机械和叉车等。
该负责人介绍,当前成都正处于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提升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的时间节点,施工工地开工数量多、覆盖面积广、环境影响大,选定这批机械开展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工作,主要是因为机械使用量非常庞大、排放阶段和实际排放情况也参差不齐,“抓住施工现场这个关键,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一次有益尝试。”
政事君了解到,这些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6月30日前提交备案登记申请,可通过网络申请及现场申请等方式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通告正式实施后,新增、流入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使用之日前30日内提交备案登记申请。
环保部门将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材料,确定相应的排放识别标志,国I及以前、国Ⅱ、国III、国IV分别对应红色、黄色、绿色、蓝色标识,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紫色标识。
▲不同排放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应不同颜色的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从7月1日起,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人(单位)违反通告,除了将其相关违法信息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和征信管理部门外,还将处以罚款——
存在未备案登记或使用与备案不符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每台次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按排放标志管理规定作业或在禁止区内作业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每台次2万元以下的罚款。
大家都在看↓
• 总额超5200亿!四川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工 四成来自成都
蓉城政事记者 李彦琴 编辑 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