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8公积金缴存标准出炉 上限又涨了不少
今日,成都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2018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制定了2018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的执行标准↓↓↓
缴存比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之间。
缴存基数:
上限:
22302元
下限:
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的要求。)
政事君梳理了近三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现——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逐年提高,
缴存基数下限则保持不变。
来看看单位和个人每月缴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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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公式: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政事君按缴存比例5%、12%,缴存基数上限22302元、下限1380元和1500元计算:
(注:以下结果均四舍五入)
中心城区+新津县:
最高:
22302×12%+22302×12%=2677+2677=5354元
最低:
1500×5%+1500×5%=150元
除新津县外的其他郊县:
最高:
22302×12%+22302×12%=2677+2677=5354元
最低:
1380×5%+1380×5%=69+69=138元
Tips
《通知》还提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并于2018年7月30日前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或各网点窗口,及时完成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大家都在看↓
蓉城政事记者 王垚 编辑 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