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到窗口处理电子眼必须提前绑定?成都交警回应了
为何市民这几天扎堆去处理交通违法业务?
原来是因为一则消息的流传↓
9月1日起,
到分局处理电子眼必须要提前绑定,
否则就不能处理了。
今天
政事君从交管部门了解到
这则消息是对规定的误读
真实的情况是↓
成都交警提醒↓
无需赶在9月1日前来排队
窗口随时都可以办理
9月1日起
电子眼处理流程只有一个变化
原定于2018年3月1日起,在便民渠道只有绑定车辆才能处理绑定后有记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的交管措施,将延长至2018年9月1日。
9月1日起,电子眼处理流程变化对照表↓
9月1日前
9月1日后
公安窗口
可处理自己和非本人车辆的电子眼
不变
便民渠道
(蓉e行、交管12123手机APP、警邮便民服务站、银行自助机、交警窗口自助机)
可处理自己车辆的电子眼
不变
便民渠道
可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不记分电子眼
不变
便民渠道
可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
需绑定该车辆,如果不绑定,则无法通过便民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小王借别人的车开,不小心闯了红灯,遭了一个罚款200元记6分的电子眼,9月1日前,他可以到邮政储蓄银行处理这笔违法,但是9月1日后,他需要先绑定这辆车,才能到邮政储蓄银行继续处理,只是多了绑定这个步骤,其余的都不变。
如果是不记分的电子眼,比如罚款150元不记分的乱停放,则不用绑定依然能通过邮政储蓄银行进行处理。
如何进行绑定?
成都的驾驶证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可绑定3台非本人的车辆,绑定数量和公安窗口一致。
“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流程如下:
第二步:根据提示进行操作,成为注册用户后,选择“机动车”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
第三步:按以下步骤填写信息
注:拍摄照片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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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政事记者 张肇婷 编辑 周霖
图据成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