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返空费!28日起,成都“11+2”区域出租车全部打表计费
11月28日起
成都市中心城区“11+2”区域
出租车将正式互通融合
实现营运范围、服务规范、运价标准
考核标准和执法标准一致
据市交通运输局介绍
融合区域内的巡游出租汽车可自由营运
严格执行全域成都打表计费
杜绝表外另行加收费用
简单说就是
11月28日起
成都中心城区“11+2”区域内
跨区打车不用表外加收返空费啦!
成都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如何互通?
市交通运输局对热点问题
进行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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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改革背景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进步,中心城区“11+2”区域已融合发展,市民跨区出行成为常态,但目前成都市巡游出租汽车分区营运、市场分割,已不适应市民跨区出行需要,须打破巡游出租汽车分区营运局面,实现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营市场融合互通。
2018年3月,成都市启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与成都天府新区、双流区巡游出租汽车融合改革试点;2019年10月15日起,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已执行统一运价。
Q
改革适用范围包含哪些区域?
中心城区“11+2”区域,具体包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Q
市民如何识别已纳入融合区域的巡游出租汽车?
区域融合后,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车辆图案等外观标识保持一致,具体为:川A籍车牌、“青绿+亮银”车身,专用“熊猫”标志等。
Q
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是什么?
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在完成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已发布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公告,调整属地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并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保持一致。
2019年10月15日起,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已按各车型档次执行统一运价,其中:
捷达、爱丽舍、桑塔纳、1.6L速腾等车型起步价为8元
吉利EV450、1.4T或2.0L速腾等车型起步价为9元
起步价里程均为2公里
Q
区域融合后,市民打车有什么变化?
区域融合后,中心城区“11+2”区域内打车出行将实现全域成都打表计费,取消跨区营运表外加收返空费,市民跨区打车出行将更加经济便捷。
融合区域内打车到融合区域外(如大邑、蒲江等地),同样打表计费,表外不加收返空费。
Q
市民打车遇到相关问题如何投诉?
市民在打车过程遇到绕道、拒载、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可向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举报。
Q
区域融合后,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融合区域内的巡游出租汽车可自由营运,并严格执行全域成都打表计费,杜绝表外另行加收费用。
融合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载客到融合区域外(如大邑、蒲江等地),仍执行打表计费,表外不得加收返空费,返程不得驻点候客、巡游揽客,但可通过网络预约、电召方式返程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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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政事记者 严丹
编辑 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