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10月23日起,电子驾驶证将正式在宜昌推广应用
根据湖北省公安交管局通知10月23日起,电子驾驶证将正式在宜昌推广应用
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全国范围内有效
电子驾驶证由正页和副页两部分组成。其中,正页主要包括驾驶证基本信息、电子证生成时间、用于验证信息的二维码和一维码等内容;副页主要包括驾驶人住址、发证机关、驾驶记录以及准驾车型代号规定等内容。主要特点有:
10月23日后,宜昌驾驶员朋友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按照提示流程申领电子驾驶证。
需要提示的是,申请人的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将无法申领电子驾驶证。
首次申领电子驾驶证时,“交管12123”APP将自动调取申请人已留存的照片作为电子驾驶证照片,电子驾驶证生成后,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更换照片。对没有留存照片的,“交管12123”APP将提示申请人通过手机拍照或者相册选择的方式提交电子照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用于生成电子驾驶证。按照电子照片不同类型,申请电子驾驶证分为3种情形:
为保证顺利申领、使用电子驾驶证,申领时“交管12123”APP会提示申请人电子驾驶证电子照片拍摄或上传的要求,请在申请前认真阅读。
背景白色、拍照环境光线均匀,申请人坐姿端正,双肩水平,表情自然,正视镜头。
02
着深色衣服、免冠,头发不遮盖面部、耳朵,发型不凌乱、蓬松,不化浓妆,不着制式服装,不戴口罩、墨镜、帽子、围巾、饰品。
不得衣衫不整、着过于暴露服饰,不作夸张姿势,不打手势,不眨眼睛。
04
不得上传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标识、数字、字母、文字等有关内容。
不得上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有关内容。
06
应上传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片,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需要提示的是,请严格按照要求拍摄和上传照片,避免过度修图,对恶意上传、使用违规照片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停止电子驾驶证申请使用,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执法查验: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
☑ 办理交管业务: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
☑ 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
(三)便利核验。
需要提示的是,由于电子驾驶证启用前期申领人数较多,请尽量避免在业务高峰时期更换照片。
答: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因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发证机关等发生变化办理换证业务后,申请人需要重新申领电子驾驶证。
答:对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领,车辆管理所审核后将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
以下几种情形仍需要携带纸质驾驶证:
1、路面现场执法。不满12分需扣留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满12分需扣留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到公安交管服务网点参加满分教育。
2、非现场违法处理。驾驶人接受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时,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但对累积记分满12分、一般程序处理以及需要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仍需要携带纸质驾驶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3、办理驾驶证业务。需要收回或者签注原纸质驾驶证业务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纸质驾驶证。
4、交通事故处理。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