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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十三五”成就巡礼①——价费秩序更稳定 市场竞争更公平 “十三五”期间价监竞争执法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局扎实组织全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工作。据统计,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399件,实施经济制裁9.1亿元,其中退还企业群众多收价款3.95亿元;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3184件,罚没款1.1亿元;查处传销案件1511件,案值65亿元,罚没款4.05亿元。


01

价费环境持续优化

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切实治理乱收费行为,持续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价费环境。


(一)深入整治涉企违规收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连续五年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举报受理、国务院督查移交、审计移交等多渠道,对重点部门和单位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督导,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制度,加大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监管,打通降费政策红利传导的最后一公里,让涉企收费更透明、企业办事更便利;开展小微企业收费优惠减免政策专项抽查,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以查处乱收费倒逼行业协会剥离行政职能,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加强商业银行收费检查,严厉查处商业银行借企业融资以各种名目强制向客户捆绑收取费用,收费后未提供实质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将自身职责转化为有偿服务收费等行为,切实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二)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强口岸收费整治,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2020年的口岸收费整治中,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口岸收费公示公告,完善了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制定了《山东省口岸环节收费行为指南》,通过督促落实减免优惠收费政策、引导企业主动取消或降低收费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12.8亿元,降低了外贸企业的通关成本,促进了口岸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三)加强重点领域价费治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开展供水、供气、供热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对1169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查出涉嫌价格违法金额3160.57万元,保障了各项价格政策和优惠减免政策的贯彻落实。为规范电力行业价格收费行为,2018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力价格专项检查,对17个市级供电公司和67个县级供电公司进行了检查,实施经济制裁逾1亿元。为督促转供电主体落实疫情期间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压力,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印发执法指导意见,查实转供电环节违规案件330起,作出行政处罚1780万元,责令转供电主体直接退还商户多收电费8350余万元,有效整肃了转供电环节电价秩序。


02

价费秩序保持稳定

围绕民生热点领域开展价费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群众生活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价费秩序。


(一)整肃教育领域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收费或乱收费行为,重点检查学校的收费公示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服务性收费自愿原则强制收费等问题。“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查处教育收费违法案件723件,实施经济制裁近8000万元,其中直接退还学生多收价款4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学生群体的合法价格权益。


(二)治理规范医药领域价费秩序。围绕密切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监管。“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查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2700余件,实施经济制裁近4亿元,切实规范了医药价格秩序,减轻了群众负担,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督促落实环保电价政策。督促发电企业不断提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的投运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切实减轻大气污染状况,每年对环保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016年以来共查处执行环保电价政策不到位的案件近400件,没收执行不到位的环保电价款5500余万元,为全面落实环保电价政策,防治大气污染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保障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先后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旅游市场、殡葬服务收费、电信领域收费等重点领域价费检查,有效整肃行业价费行为,稳定价费秩序。疫情防控期间,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敢于亮剑,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标准,组织全省开展巡查检查、重点商品价格监测、价格提醒告诫,组织全省立案查处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违法案件1406件,处罚金额1752万元,曝光典型案件547件,有效遏止了哄抬物价的“歪风”,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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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更加公平

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民生领域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强化监管,狠抓执法,着力查处损害竞争秩序行为,“十三五”期间,围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月活动,部署开展打击市场混淆行为等多次专项执法行动,查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反不正当竞争案件3000余件,罚没款1.1亿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为有效整治保健品市场虚假宣传乱象,2019年集中全省力量组织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及百日行动“回头看”、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常态化等工作,形成对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的高压态势,组织全省检查社区、酒店、旅游景区、“保健”类店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12.97万个,开展宣传活动1.13万次,发送消费提示短信1000万条,查处案件1000余件,罚没款金额5000余万元。


04

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认真履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职责,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打击传销的原则得以有效贯彻,科学有效地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防范传销进校园、创建无传销社区等工作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深入推进打击传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重点,强化举措,持续保持对传销高压态势。2017年组织开展打击传销“斩草”执法行动,打击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工作。2018年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依法严厉打击聚集型传销活动专项工作,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在我省的蔓延态势,为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成功举办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2017年联合省公安厅共同开启了“山东省首届防范传销进校园公益巡讲活动”,编印打击传销宣传台历10万余册;2018年共举办现场咨询活动200余场(次),走进校园开展公益讲座等宣传活动26场,发放宣传材料近30万份,营造了全民抵制、防控、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媒体及网络舆情监控,广泛搜集传销情报、线索,及时梳理、研判,提早介入、干预,及时有效地应对了网络舆情。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办,2016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机关共查结传销案件1511件,罚没款金额逾4亿元。


(二)扎实做好直销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加大对直销企业的指导力度,发挥行政指导在直销日常监管中的作用,压实直销企业不涉传、不引发群体事件的主体责任。开展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实地检查与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梳理出直销退换货环节存在的问题,跟进约谈企业并敦促整改。开展保健市场直销行为专项整治,配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项工作,严厉查处违规直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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