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有人捅我一刀!”河北小学生报警称“被绑架”,警方全城搜寻,结果……
生活中遇到危险
不少人第一时间会打110求助
但张家口两个小学生却恶作剧报假警
称自己被绑架,
惊动大批警力全城搜索……
“刚才有个人捅了我一刀,我在他的面包车上……”9月22日16时许,一个稚嫩的声音传到张家口沽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接警平台,俩部移动电话相继报警称被人绑架并受伤害。
接警后,沽源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应急方案,全警参与,全城搜寻这位被“绑架”的孩子。
刑侦大队、派出所民警等大批警力一边在沽源全城搜索排查,一边通过公安数据分析报警号码,最终警方锁定了机主身份信息,并联系上机主。
资料图
经核实,报警人使用手机持机人分别为小明(13岁)、小红(13岁),两人均为沽源县某小学学生,警方迅速与班主任进行联系核实,并与家长联系后确认两名学生已经回家。
经对小明、小红询问了解后得知:二人的同班同学小涛(11岁)、小华(12岁)在下课期间借用其二人的电话手表拨打了电话。
民警又分别联系了小涛、小华家长,确定二人也在家中,并无任何危险,遂将四名学生及家长带回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查明系小学生报假警。
至此,该起“绑架案”告破。
“假的绑架案给我们警力造成严重的浪费,报假警是违法行为,希望你们知道,110是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拨打的,而不是用来搞恶作剧……”在民警和家属的共同教育下,四名小学生认识到自己谎报警情的严重性,泪如雨下,称自己以后再也不做这种荒唐事了。
因四名学生均系未成年人,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家人严加管教。
孩子真让人不省心
要知道110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
报假警是要承担后果的
编造警情或夸大事态,将会扰乱公安机关正常的接处警工作,警方将视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第二款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10是宝贵的生命线,
是身处危难之中群众的救命稻草,
切不可随意拨打,占用资源!
来源:张家口公安
编辑:樊一帆
责编:王亚伟
监制:贾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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