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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注意!9月1日开始!

9月即将来临

一批新规、新政策也即将实施还有大波新变化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快来一起看看吧

河北篇




22类医用耗材平均降幅56.5%


近日,河北省医保局一次性开展了镇痛泵、骨水泥、超声刀头等22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此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于9月1日执行,届时,全省执行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据了解,22类医用耗材平均降幅56.5%,最高降幅89.4%,其中,胸(腹)腔穿刺器由平均589元降低到平均62元,降幅89.4%;套扎器由平均1852元降低到平均548元,降幅70.4%;输液港由平均6032元降低到平均1901元,降幅68.5%。



河北省行政复议实施集中管辖


8月18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2年9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省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河北将发放50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


日前,河北省商务厅印发《全省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发放汽车惠民促消费资金5000万元,激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
《方案》指出,9月1日,全省汽车促消费活动启动,10月31日结束,省级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补贴对象全省居民。
参与补贴活动的汽车品种7座(含)以下家用轿车(含非营运皮卡)。
具体补贴标准:以新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每购1辆10(含)至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汽车以旧换新,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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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首个!张家口出台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


8月24日,张家口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经批准《张家口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河北省首个公布实施的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

据了解,张家口目前共有停车场2930个,停车泊位352868个,为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停车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2021年,张家口完成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81个,增设公共停车泊位16155个;2022年,已完成停车设施建设项目63个,增设公共停车泊位10313个。


为保证停车设施建管工作有法可依,《条例》明确了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保障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应当依照规定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停车场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停车场建设应按照相关设计要求配建照明、通讯、无障碍和充电桩等设施。


《条例》还明确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手续(营业执照,在辖区审批局办理)后,向停车场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主城区备案登记手续在市城管执法局办理,其他县区备案登记手续在当地城管执法局或住建局办理)。


另外,《条例》在治理私设或私占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和强制措施规定。其中,《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得设置车位锁、专用牌等障碍物妨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使用。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车位锁、专用牌等障碍物妨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百元罚款。《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从事经营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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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出台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买房一个月、物业一辈子。”随着城市化不断发展,物业管理越来越成为与居民休戚相关的焦点。为更快更好地解决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承德市出台了符合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八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主体责任、体制机制等内容。提出了坚持“党建引领、政府监管、属地管理、业主自治、专业服务”的原则,明确了监管主体职责,对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作出规定,重点明确街道、乡镇和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九条至第十五条)。明确了业主大会的设立、业主委员会的产生以及法定职责,对如何发挥业主自治组织、发挥街道社区职能作用等内容作出规定。


第三章物业服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明确了物业服务人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义务,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收费、业主交费、物业服务人员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重点规范了物业服务人的行为。


第四章物业使用(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七条)。明确了物业权属、业主义务和物业使用的禁止行为,明确了物业专业运营单位的职责,对住宅小区违规停车、违规养犬、私搭乱建、乱堆杂物、损坏物业设施设备和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等内容作出规定。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二条)。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依法加强物业监督管理。是针对物业管理部门职能分工不明确、管理机制不理顺的问题,对承德市物业管理体系、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工作考核和法律责任作出规范。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至第五十二条)。明确了法律责任,依据上位法对违反本条例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三条)规定了条例实施时间,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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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沧州中心城区段将实现通航


9月1日,大运河沧州中心城区段将实现旅游通航,“一船明月过沧州”将再次变为现实。

即将实现旅游通航的大运河沧州中心城区段为海河路至渤海路段河道,长13.7公里。
围绕旅游通航,沧州市提升了沿线配套工程,贯通堤顶路,建设城市慢行步道系统,完善防撞体、栓船桩、充电桩、售票亭、封闭护栏、消防、码头水位标尺等配套设施,并配齐应急救援人员和充足的应急救援装备,确保游客乘船安全。
新建成12座旅游码头和6座步行景观桥,对8座现有市政桥梁进行美化优化,为实现旅游通航奠定基础。
以大运河作为城市精彩中轴线,实施了百狮园、运河公园、南川楼文化街区、园博园等项目,植入儿童娱乐、体育休闲、餐饮住宿等功能和业态,成为广大市民休闲娱乐好去处。


点击查看详细内容:9月1日起,大运河旅游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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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青年报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河北日报、张家口晚报、冀云客户端、承德晚报等

编辑:王丽

校对:赵润泽
责编:贾阳阳
监制: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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