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自杀身亡,160多万元银行卡余额凭空“消失”?
“妹,对不起,我走了。”
“对不起,我走了,身体得了不治之症。”
“因为得了不治之症,所以先走一步,对不起!我很累,我很难受!我的全部遗产留给我妹。”
在留下以上三张字条后
王先生自杀身亡
留给了家人无尽的悲痛
然而
就是这三张字条
却也成了家人矛盾的开端
家人甚至为此对簿公堂
近日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丈夫自杀身亡,银行卡余额凭空消失
王先生过世后,留下了一对孤儿寡母,就是遗孀夏女士和幼子王某。还沉浸在悲痛中的夏女士发现,丈夫名下银行卡里的160多万元,居然被小姑子王小妹全部转走,随后王小妹又将这笔钱转给了自己母亲。
于是,夏女士连忙向对方讨要,却被断然拒绝。对此,王小妹却说:“钱是我哥留给我的,那三张字条就是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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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夏女士将小姑子连带公婆告上了法庭,她起诉要求得到自己应得的遗产部分。
法院判决:遗产应当依法分割
厦门海沧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系继承纠纷。王小妹主张王先生生前所书写的材料系遗嘱,王先生将遗产赠与自己,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而王先生自行书写的上述三张字条均无落款时间,欠缺“注明年、月、日”的必备条件,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不能认定是王先生的遗嘱,王小妹的主张其获得遗赠的主张,与法院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
王先生名下银行卡的钱、理财基金余额、车辆等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以上财产共计人民币190万余元,其中50%计属于夏女士的个人财产,其余50%属于遗产,应由夏女士、幼子王某与王先生父母二人共同继承,四人各分得王先生遗产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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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车辆归夏女士所有;被告三人应共同支付给原告夏女士合计100余万元;原告王某分得23万余元;驳回原告夏女士的其余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