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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泼妻子硫酸仅被行拘10日?警方最新通报→
2月18日,开化县警方发布通告:针对网友关注的张某某伤情和嫌疑人徐某某处理情况,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2条,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鉴定。因张某某尚在治疗康复中,1月15日,开化县公安局先行对徐某某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4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张某某伤情鉴定结果,依法追究嫌疑人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当时她害怕日后会再次遭家暴,她决定提出离婚,但丈夫不同意。2022年6月底,她聘请了律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因诉讼费缴纳不成功等原因,7月中旬未能如期开庭。
时隔半年后,张女士于2023年1月底欲再次起诉离婚。然而,在起诉前十多天,丈夫打电话告知她要从外地回来当面再谈谈。因为害怕,张女士便立即回到了娘家。丈夫前往张女士娘家后,在卫生间向她脸部、头部泼了硫酸。
浙江衢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张女士身上多处浓硫酸烧伤11%,二度到三度;双眼烧伤;双耳烧伤。张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她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康复情况比较好。
张女士表示,目前,她脸上的肉已经长好了,但耳朵一直不好,眼睛上的那一块也开始疤痕增生了。“医生说浓硫酸有强腐蚀性,毁容是肯定的了,配合他们治疗的话,还能恢复个大概。”
张女士告诉记者,“他(丈夫徐某某)是做化工的,中级工程师。他只被拘留了10天,罚了400元,法院的人都来看过我,人身保护令也已经下来了。”
此前,针对网上的质疑,当地派出所负责人回应称,对徐某采取行政拘留只是暂时的处罚措施。“案子还在办理,要看最终的伤情鉴定情况。”
开化县妇联负责人表示,已经到伤者家中进行了安抚慰问。“及时跟她进行了心理疏导,后续我们还会继续提供如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帮助。”
来源/央广网、@浙江开化公安、极目新闻、上观新闻、九派新闻等
校对/张亚微责编/贾阳阳监制/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