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老人被要求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后续来了!
2月23日,有网友发视频吐槽,在为85岁奶奶办理户籍资料时,陷入了类似“证明我妈是我妈”式的困境。
2月25日晚,老人的孙子舒先生对记者表示,当日18时许,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西三条街派出所已经补录了他的奶奶1999年前的户籍信息,同时也出具了奶奶和姑姑的母女关系证明,目前事情已经得到解决。
异地报销须证明“奶奶与姑姑系母女”
家人数次咨询均被告知无法证明
舒先生介绍,他的奶奶和姑姑当前居住在广州,因奶奶前段时间生病,家人想帮老人申请办理一张广州的居住证,以方便异地医疗费用结算。根据广州市现行政策,他们需提供一份奶奶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摘录证明,证明“奶奶与姑姑的母女关系”。
舒先生称,2月3日,长春老家的叔叔到西三条街派出所办理相关证明,被工作人员告知,电脑系统查询不到奶奶和姑姑的母女关系,无法出具证明。随后,他叔叔多次向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西三条街派出所、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均被告知无法出具证明,理由基本一致:“历史原因,无法查询两人关系。”
舒先生称,他的奶奶得知此事后,手写了一份文字以证明她是姑姑的妈妈,想寄回老家。
舒先生还称,2月9日,他的爸爸所在单位曾出具了一张证明,证明他爸爸和姑姑是兄妹关系,进而证明“姑姑和奶奶是母女关系”,但这一证明被否认,未被采纳。
舒先生称,后来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可补录历史户籍信息,证明二人曾经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系母女关系。随后,他的叔叔又回到西三条街派出所补录信息,仍被告知无法补录,并出具一份情况说明。
该情况说明显示,辖区居民刘某来所出具其母亲和其妹妹的母女关系证明,但其无法提供原始同户的户口本,且现有户籍系统无法查到二人户口交集轨迹,“由于年代久远及历史原因,我们无法查到二人系母女关系的纸质线索,特此说明。”
西三条街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 受访者供图
派出所补录户籍信息
难题终得解决
舒先生介绍,此事经媒体报道后,2月24日晚,奶奶户籍所在地西三条街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告知他们,长春市公安局正在督办处理此事。25日18时许,西三条街派出所已经补录了他的奶奶1999年前的户籍信息,同时也出具了奶奶和姑姑的母女关系证明,目前事情已经得到解决。
舒先生还称,2月9日他父亲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爸爸和姑姑是兄妹关系的证明”,目前也得到了承认。
光明日报时评
办事不该这么难
针对此事,光明日报发布评论称,一位公民的信息缺失了,查不到资料了,连亲子关系都证明不了,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呢?即便年代久远无法精准追责,是不是应该想办法补上,这是不是最基本的义务?
有法律人士建议,可由公民住所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通过询问相关证人的方式,来证实公民的真实身份以及亲属关系;也有网友建议,可以采用亲子鉴定的方法。这都是有点“麻烦”的事,但也是必须要做的事。
“减证便民”政策正逐步推进
2020年4月27日,国家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
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在内的20项证明文件,将不再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而将变更为由居民个人据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民办事事项涉事部门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等方式来核对事实。
政策的颁布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在执行过程中,需具体完善的内容还有很多。除了进一步清除不必要证明、明确证明开具的权责划分之外,信息存储的电子化及跨部门信息共享渠道的设立,将成为推动“减证便民”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来源/新黄河、央视网、光明日报、央广网、济南时报、澎湃新闻
编辑/樊一帆
校对/张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