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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前预约!石家庄4月3日起实行

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7日发布关于实行预约办理转移登记业务的通告,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自2023年4月3日起,对转移登记业务实行预约办理模式。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预约业务范围


二手房买卖、继承、赠与、析产、强制过户、购买商品房等转移登记业务。


预约时间


每天6:00-24:00为预约开放时间,可预约未来5日内的某一时间段办理业务


  • 预约工作日时间段按照行政区划预约对应大厅,并到对应登记大厅办理业务;


  • 预约星期六、日时间段选择裕华大厅并到裕华大厅办理业务。


预约步骤


1.关注“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依次选择“登记工作”“业务预约”,进入预约取号”界面。


2.注册用户,根据界面要求,填写预约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密码,预约人需为买受方(买方/继承人)或买受方的代理人,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界面。


3.输入手机号和密码进入预约界面,选择“在线预约”,阅读“预约须知”,阅读结束后点击确定。


4.根据业务行政区域,依次选择业务大厅、业务类型和时间段进行预约。(时间段业务预约量显示0,则表示本时间段预约已满)。


5.预约成功后,显示“预约详情”,同时“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推送“预约成功提醒”消息,点击消息的“查看详情”可以查看“预约详情”,现场取号时请出示“预约详情”。


6.取消预约,登录“预约取号”系统后,打开“我的预约”,点击“取消预约”按钮,便可取消预约。


注意事项


1.请在预约时间段之前到达预约大厅取号,除预约9:00-10:00时间段外,其他预约时间段均可提前半小时取号。超过预约时间段,所取号码将排到所有预约号之后,请务必及时取号。


2.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日期只能预约一号、办理一笔业务,为避免出现预约后未到场办理现象发生,造成预约资源浪费,预约系统建立诚信机制,一旦纳入黑名单将无法办理预约业务。


3.如不能按预约时间段到场办理,请及时取消预约,提前至少一天在可预约时间段取消预约。


4.纳入预约范围的业务,严格执行预约办理制度,未预约的不再受理。除预约业务外,其他业务不用预约,可直接到大厅取号办理。


5.3月31日开放预约系统。














来源/石家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樊一帆

校对/韩妮

责编/贾阳阳

监制/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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