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手:严禁、不得、杜绝!事关你看病就医费用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强化医务人员
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疗的自律意识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
《关于开展规范诊疗行为
提高实际报销比例专项行动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1%
专项行动范围是
全省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实施时间为
自3月29日起至今年12月底。
具体通过哪些措施进行规范?
一起来看看~
↓↓↓
先集中采购中选、价格较低的
药品和医用耗材
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行为方面
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需求,主动控制成本,对同通用名药品和医用耗材,在合理使用的基础上,按照先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后非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先价格较低药品和医用耗材,后价格较高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原则进行采购,积极引导患者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进一步节约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优先使用质优价宜药品
严禁开展“套餐式”检验检查
规范药品、医用耗材使用行为方面
定点医疗机构一般应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优先使用集采中选药品、医用耗材,优先使用质优价宜药品、医用耗材,建立医保目录外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使用分析评价制度。
严格控制自费项目使用比例和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严禁开展“套餐式”检验检查,不得将彩超、CT、MRI等列为常规检查项目。
杜绝诱导患者院外购药,严禁违规开具大处方。
不得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
规范诊疗行为方面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
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
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问题较为突出的医疗机构
列入下年度飞行检查对象
《通知》提出,按照“通过扩大目录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1%,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1%,通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1%”三个百分之一的行动要求——
对于实际报销比例未提高3%的科室,所属医疗机构要说明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向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提交;
对于报销比例低于2022年度平均水平的医疗机构,各市医疗保障部门要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
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医疗机构,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将其列入下年度飞行检查对象,发现欺诈骗保问题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新闻链接
为切实提高群众就医实际报销比例,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便利化水平,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实际报销比例、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便利化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今年,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将组织实施“三个百分之一”行动和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通过15条措施,推动更好实现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
此前报道:明确了!河北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
“三个百分之一”行动
“三个百分之一”行动是指通过扩大目录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1%,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1%,通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1%。
“进一步提高实际报销比例、
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便利化水平”
15条措施
一、稳步扩大医保报销范围
(一)全面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二)逐步扩大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
二、强力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三)扩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四)及时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五)加大联盟地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度
(六)抓好医疗机构报量和临床使用
(七)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全品种挂网
三、持续强化医疗保障监督管理
(八)压实定点医疗机构责任
(九)强化监督检查
(十)继续开展飞行检查
四、着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十一)实现省内职工医保关系接续“免申转”
(十二)实现省内生育待遇自动申报
(十三)实现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网上办理
(十四)实现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居民两病认定结果全省互认
(十五)实现线上医保购药和线下配送上门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校对/张亚微责编/贾阳阳监制/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