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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杀人案凶手安检时或将刀藏在这里”,多名知情人透露!案发原因仍成谜……

南下行驶的K435列车上,27岁的谷巩被凶手捅刺数刀,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5月4日晚9点多,贺振华从湖南衡山站进站上火车,十多分钟后在车上捅刺谷巩,行凶工具是一把折叠刀。这把刀是如何通过安检带上火车的?多名接近衡山站工作人员的人士介绍,在车站安检时,凶手应该是将刀具藏在下腹部位,当晚值班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因疏忽未能发现。知情人士称,案发数日后,衡山站两名站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被停职处理


从武昌开往惠州的K435次列车经停衡山站 


被害人曾系舞蹈演员

被捅刺数刀



长条形的两层车站大楼位于一处小坡上,外墙灰白色。透过水泥杆上挂设的零乱电线,便可看见大楼上方三个红色大字——衡山站。

广铁集团衡山火车站


位于湖南衡阳市衡东县的衡山火车站,距南岳衡山景区约20公里。这个三等站隶属于广州铁路集团长沙车务段。5月4日晚,犯罪嫌疑人贺振华正是从这里通过安检进站,登上从武昌开往惠州的K435次列车。
K435次列车准点到达衡山站的时间是21:36。5月4日晚贺振华上车后,进入其座位所在的3号车厢,他的目的地是衡阳站——37分钟后抵达。
当时,谷巩和他母亲也在3号车厢。他们当晚从株洲站上车,目的地是耒阳市。据谷巩亲属介绍,谷巩与贺振华素不相识衡山站—衡阳站是两人行程交集的路段。谁也没料到,这半个多小时的路程会发生命案。


死者生前的舞蹈表演

事发后,谷巩的表姐发文称,K435次列车从衡山站出发才十多分钟,凶案便发生了。出事前,谷巩曾告知其母亲,他去车厢那头抽一下烟。
据紫牛新闻报道,事发时坐在4车厢10号座位的王先生目睹了案发过程。当时从瞌睡中醒来的他,看到被捅刺的男子已经倒地不起,凶手的手上拿着一把刀。车厢里有一名穿黄衣服的乘客向凶手喊话,要他住手,却一度遭到凶手的追赶恐吓。
“凶手又回到捅刺那男子的位置,对倒地的男子又补了4刀。”王先生说,凶手再度捅刺的那4刀他全程看到,其中一刀刺向男子颈部。他看到凶手手持的是一把较长且锋利的刀。“当时他追黄衣服乘客的时候,那把刀从我眼前闪过,完全不像普通的水果刀。”王先生说,当时乘客们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不敢上前制止凶手,后来警察持盾牌和防暴叉赶到才将凶手控制。


案发现场的视频截图

有“汇报材料”显示,当天21点50分左右,4号和5号车厢连接处的旅客发生纠纷,贺振华持刀将吴某英的儿子(谷巩)刺伤,导致伤者大量出血。列车长闻讯后与乘警用防暴器材将行凶旅客制服。此后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对伤者进行包扎处理。当日22点15分左右,K435次列车驶达衡阳站,犯罪嫌疑人贺振华被押下车带走。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医护人员对谷巩进行抢救,但医生于22点33分宣布谷巩死亡。上述材料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死者生前照片


谷巩的多名亲戚向记者证实,今年27岁的谷巩从小学习舞蹈,是一名舞蹈演员,常年在外地工作。去年其父亲中风瘫痪,作为家中独子的他辞去外地的舞蹈工作,回到老家耒阳。
“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舞者,我们很多演员都叫他谷老师,让他给我们上课。”曾与谷巩同事四年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俩在广东河源坚基艺术团工作过,“我们参加各种大型演出,2016年还参加了中央电视台联欢晚会。”
据贺振华的母亲卓女士介绍,贺振华今年5月2日从老家重庆长寿区出发,自称要去重庆市区,不知为何去了湖南衡阳


涉事车站被质疑存安检漏洞

站长已换人



夺去谷巩27岁生命的是一把锐器——刀。
一份汇报材料显示:“乘警告知刀具为折叠刀,展开约15厘米,刃长不详。”而另一份网上流传的“事件概况”称,该刀具“长约18厘米”。不过,目前这些信息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这么长的一把刀,你们怎么可以让他随意地带上车?”事发后流出的一段视频中,谷巩的母亲吴某英与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对话时哭诉。其亲属也质疑称,车站安检方面存在管理漏洞。


此案由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侦办


据新京报报道,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一位民警表示,“凶手使用的凶器是一把小刀”。不过,目前警方尚未公布涉案刀具的具体情况。
什么样的刀具不准带上火车?2022年,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公布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该目录规定,在“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中,管制刀具包括匕首、刺刀、佩刀、棱刮刀、猎刀、加长弹簧折叠刀等,还包括特殊厨用刀具、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
根据上述“目录”的规定,“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包括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的菜刀、水果刀、剪刀、雕刻刀等日用刀具
“刀刃长度不超过60毫米的日用刀具,可以携带上车。”5月11日,铁路热线12306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超过6厘米的日用刀具可办理托运,“这是指刀刃长度”。
谷巩遇害一案中,犯罪嫌疑人行凶使用的刀具是把什么样的刀?如果属于管制刀具或禁止携带上车的其他刀具,如何通过安检带上了火车?
“公安机关还没发通报……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5月10日,衡山火车站负责人婉拒了记者的采访。旁边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负责人是“我们新调来的站长”。
据多名接近车站工作人员的人士介绍,K435列车命案发生数日后,衡山站的两名领导及当时值班的安检人员被停职处理。对于这一说法,衡山站的新任站长未作回应
从整体的安检流程来看,作为三等站的衡山站与其他火车站并无区别。记者在这里发现,进站口的安检区域有两台X射线安检仪,客流量不大时一般只使用一台。旅客进站时,首先要经工作人员检验身份证件,然后将携带的包裹等物品放入滚动的X射线安检仪。旅客自己通过安检门后,手持金属探测器的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扫描检查。
据接近衡山站工作人员的知情人士称,5月4日晚,衡山站值班安检的是一名女性工作人员,“那把刀应该是藏在凶手皮带下面的腹部,工作人员可能只扫描了他身体两侧的裤兜。”
对于案发当晚的安检及事发后的处置情况,目前铁路方面尚未发布信息。
针对车站安检及涉案刀具的问题,记者5月10日来到衡山站派出所了解情况。“我无权奉告。”该所一位王姓负责人称,此案由上级公安机关侦办。记者电话联系上衡阳铁路公安处宣教室,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随即挂了电话。
广州铁路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此案仍在侦办中,待结果出来后会向社会通报


5月10日,衡山站的工作人员对进站旅客进行安检


记者近日在衡山站采访发现,站内安保力度已明显加强。在进站口的安检区域,有1名工作人员检验旅客身份证,2名工作人员轮流用探测器检查旅客,1名工作人员在安检仪显示器前查看过检的物品,还有1名工作人员守在安检处置台,对旅客带来的矿泉水等物品进行检查。旁边不时有铁路民警来回巡查。
衡山站派出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5月4日“出事”后,“心理压力太大了”。

嫌犯吸过毒有精神障碍

曾持刀伤害同事



谷巩遇害一案发生后,犯罪嫌疑人贺振华的身份也被揭露。据新京报报道,警方人士透露,凶手在2014年和2017年曾两次持刀伤人,2010年和2011年曾两次被强制戒毒


记者查阅相关裁判文书发现,贺振华曾卷入一起劳动纠纷案。


重庆市渝北区法院2019年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3月,贺振华经重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安排到当地汽修公司上班,当年4月26日,他持刀将正在上班的同事敖某刺伤。汽修公司支付敖某赔偿款10万余元后,向法院起诉劳务派遣公司。后来这家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了相关赔偿费用。


上述判决书显示,法院还审理查明,贺振华2018年3月接受公安民警讯问时陈述,他曾在长寿区葛兰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他透露自己患有精神障碍,“不吃药就恼火些”。2017年伤人后,贺振华被公安机关送往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鉴定结果显示他患有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但当年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判决书还记载,2019年3月,贺振华接受重庆警方讯问时称,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了2年


在贺振华持刀刺伤汽修公司同事的案件中,据红星新闻报道,当年承担了赔偿责任的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张斌(化名)称,贺振华入职时隐瞒了曾吸毒及患有精神疾病等情况


“我当时就想,这是个危险的人,始终还会惹事。”张斌说,他看到K435次列车命案的报道后,当时心里“咯噔”一下,“凶手的信息,跟他对上了。”


铁路方面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谷巩被刺遇害后,警方带走犯罪嫌疑人并展开侦查。铁路方面则与死者家属商讨善后处理等事宜。那么,谷巩在火车上遇害,铁路方面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介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如果凶器属于管制刀具或其他被禁止携带上车的刀具,但因车站安检人员失职渎职导致该刀具被带上车,并在列车上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那么应当严肃倒查追责。”刘凯律师告诉记者,如果铁路方面在此案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刘凯还认为,被害人作为旅客,通过购买K435次列车车票的方式,与广铁集团形成铁路旅客运输服务的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条的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
“广铁集团作为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运输至目的地的义务。”刘凯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因第三者责任造成旅客伤亡,旅客或者其继承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先予赔偿的,应予支持。铁路运输企业赔付后,有权向有责任的第三者追偿。“也就是说,本案中死者的家人有权要求铁路方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铁路方面也有权向犯罪分子追偿。”
谷巩表姐近日告诉记者,家属已与广铁集团谈妥赔偿事宜。亲属正帮助家属料理后事

评论:据实说明不该这么难



据极目新闻评论,案件发生后,凶器是如何被带上列车的,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让人疑惑的是,现在嫌犯已被刑拘,案情经过也不特别复杂,怎么关键问题,相关铁路警方就一直没有给出权威的说法,让媒体不停地猜来猜去呢?是因为案情没有最后调查清楚,需要保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如果是因为不便透露,据实说明也可以啊!
今年“五一”期间,一女子乘坐高铁时,因制止后座孩子撞击自己的座椅靠背,遭对方家长辱骂和掌掴,女子对此进行了反击。警方介入后认定构成“互殴”,并对双方作出了处罚,一时引起舆论热议。事后,成铁公安处发布警情通报,对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布了完整的现场视频,是非曲直公众就有了判断的依据。
对公众高度关注的案件,有关部门应该及时依法依规公布相关信息,这样,公众知情了,才有表达权和监督权。如果知情权得不到保障,那不就是各种说法满天飞吗?















源/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极目新闻

编辑/王丽

校对/韩妮
责编/贾阳阳监制/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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