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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最高罚3万!石家庄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探访→

河北青年报 河北青年报 2024-02-26

“以前买肉都是红灯照着,

看上去很新鲜,

可是回家再一看,肉就变了色。”

石家庄市民刘女士

由于生鲜灯的“美颜滤镜”,

吃过不少亏。



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禁用“生鲜灯”成为突出亮点。


当下,新规已经生效,

生鲜市场撤灯情况如何?

河北青年报记者走访了

石家庄的多家

农贸市场、超市、街边门店一探究竟。


新规实施后

商家还在用“生鲜灯”吗?



  • 大型超市、连锁门店“生鲜灯”难觅踪迹


近日,记者连续走访了多家大型超市、连锁门店、便民市场,对比新规生效前的走访情况。


新规生效前,大型超市的果蔬区就是普通白色灯光


记者了解到,几家大型超市在新规生效之前,肉类区、果蔬区、海鲜区就均为普通白色灯光。而连锁门店虽然有使用红色射灯的情况,但也在12月1日前进行了更换。

12月1日,记者再次走访果蔬佳季北宋路店,牛羊肉、精品鲜肉、熟食鸭货、豆制品的区域使用的射灯已经更换成淡黄色灯光


  • 中大型农贸市场在执行新规前后变化明显


11月22日,记者走访青园便民市场时,所有卖肉类的商铺都在使用“生鲜灯”


在位于青园街与建强路交口附近的青园便民市场,记者11月22日走访时,这里所有卖肉类的商铺都在使用“生鲜灯”,而12月3日再次走访,商家对照明灯具都进行了更换。


12月3日,记者再次走访时,商家对照明灯具都进行了更换


“我们接到市场通知后立刻就把灯换掉了。”一位卖冷鲜肉、分割鸡的男店主说。


记者之前采访时,对该家商铺摆放的血豆腐印象很是深刻,在红光的照射下,泛着深红的色泽,有些吓人。而今店内换成了发白光的照明灯具,血豆腐也恢复了本真的颜色。

血豆腐换灯前后对比


12月4日,记者来到怀特综合市场,整个市场没有“生鲜灯”的踪影,之前保鲜柜里的彩色灯带也关掉了。一家熟食店店员告诉记者,他们一周前就把灯换了,有市场负责人过来检查。

12月4日,记者再次走访怀特综合市场,冷鲜肉类店铺保鲜柜内的彩色灯带已经关闭


  • 小市场、街边店铺仍有“生鲜灯”


目前,一些小型农贸市场、街边生鲜小店、卤味店等仍有“生鲜灯”的身影。


11月25日、12月1日,记者两次走访位于北宋路上东城小区底商的一家小型生活超市,看到肉类销售区域使用的“生鲜灯”并没有更换。在灯光的照射下,保鲜柜里的猪肉、鸡肉变得略微发红。



记者问店员是否收到有关“12月1日不让使用‘生鲜灯’”的通知,对方表示不清楚。 


家住附近的市民王女士经常来这买肉,她告诉记者,以前吃过“生鲜灯”的亏。“在摊上时,看着肉的颜色鲜红,感觉挺新鲜的,回到家后,总是觉得没有在现场挑选时那么好看,后来才知道,原来是灯搞的鬼。”王女士说,打那以后,她每次买肉,都要把肉拿到“生鲜灯”照不到的地方,确认好后才买。


在位于北宋路与谈固西街交口附近的一个小菜市场,记者11月25日走访时,看到一家卖肉的店铺使用的是“生鲜灯”,12月1日再次走访,该店铺还在使用。店员告诉记者,老板已经买了灯,但还没到货。“买的灯也不知道符不符合要求,先买了两个试试。”



12月3日,记者在建强路上沿街走访,发现几个熟食店在保鲜柜里分别使用的是发黄色灯光、红色灯光的照明灯具,熟食在灯光的照射下加重了色泽。

更换什么规格的灯具才合规?



在持续近半个月的采访过程中,记者被商家追问最多的一句话是“究竟换什么灯才符合标准呢”?


记者发现,一些商家使用的暖光节能灯,因为黄光的颜色较深,相比白光的照明灯具,还是改变了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虽然市场管理人员没有提出异议,但是商家还是心里不踏实,怕违规挨罚。更有商家表示,自己前后换了5次灯后,市场管理人员才说“合格”。


禁用“生鲜灯”,在一定程度上将促使商家重视产品本身的品质,大多商家表示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那么,对于生鲜市场,更换什么规格的灯具才合规?相关人士表示,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国家标准中,对商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的建筑照明均制定了相关标准值,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更换合规照明灯具的参考依据。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大宣传引导,指导经营者选择合规的照明灯具。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新规施行后,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行动,加大引导宣传,提醒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开展自查自纠,指导销售者更换灯具。


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突出“生鲜灯”治理重点,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为重点治理场所,指导督促经营者进行自查,尽快更换照明设备。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违反“生鲜灯”相关条款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但受访的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因为涉及的商家范围广、数量庞大,在具体监管执法过程中难度不小,需要在后续监督检查中逐步落实。
















文并摄/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校对/韩妮

责编/贾阳阳

监制/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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