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将于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这为石家庄市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石家庄市也成为全国设区市中首批作出城市更新立法的城市。
《条例》还就历史建筑、设施建设、老旧小区、城中村、老旧厂区、老旧街区、产业园区、公共空间等方面的更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
城市更新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城市更新规划中应当确定城市更新行动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重点更新项目和重点更新单元指引。
确定更新区域时,优先考虑居住环境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历史风貌整体提升需求强烈以及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产业结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区域。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明确城市更新具体项目、区域规模、更新方式等内容。
城市更新的实施
城市更新活动应当坚持还空间于城市、还绿地于人民、还公共配套服务于社会的理念,坚持 “留改拆”并举,可以单独或者综合运用修缮利用、改建完善、拆除重建三种方式有序推进。
实施城市更新,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优化城市设计,落实城市风貌管控要求,彰显城市特色。
(二)尊重城市发展历史,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三)落实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要求,提高城市防涝、防洪、防疫、防灾等能力。
(四)落实绿色发展要求,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打造绿色生态城市。
(五)优先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提升和改造,推进综合管廊、公共充电桩等新型集约化基础设施建设。
(六)通过对既有建筑、公共空间进行更新,持续改善建筑功能和提升生活环境品质。
(七)统筹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集约化提升改造,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
(八)挖掘低效存量资源,推动老旧厂区、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
(九)统筹存量资源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实现综合片区的可持续发展。
(十)在石家庄市主城区范围内坚持二环内做 “减法”、二环外做 “乘法”,二环内新建居住项目容积率不得超过2.0;落实二环路沿线规划要求,推进融合发展。
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
更新项目实施中,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的保护和活化利用,保持老城格局和街巷肌理,彰显地方历史文化特色。
对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应当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依法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国有历史建筑可以通过公开招租等方式进行合理利用。
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的,应当完善道路网络、环境卫生、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
实施老旧、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的,鼓励利用存量资源改造为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按照民生需求优化功能、丰富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与品质。
实施老旧公共安全设施更新改造的,应当加强城市安全保障,提高城市应对多风险能力。
实施老旧小区、城中村更新改造
实施老旧小区、城中村更新改造的,应当统筹考虑群众意愿、规划布局、安全隐患等因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养老、托育、家政、快递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居住条件。
实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应当利用居住社区内空地、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配建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
利用公有房屋建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幼儿园、警务室、养老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加强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
实施老旧厂区/街区、产业园区更新改造
实施老旧厂区更新改造的,应当注重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明确保留保护建筑,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修缮、维护;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和再生价值,发展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
实施老旧街区更新改造的,应当优化业态结构、完善老旧楼宇等建筑安全和使用功能、提升空间品质、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新场景、挖掘新消费潜力,推进精品街道、城市客厅、创意园区等活力街区建设。
实施产业园区更新改造的,应当提升园区配套服务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现代产业,提升产业能级。
坚持房地产开发为产业发展让路,插花式开发为集中开发让路,土地供应优先保障产业所需,引导企业和项目入园进区,推动产业高端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实施公共空间更新改造
实施公共空间更新改造的,应当统筹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改善环境品质与风貌特色。可以将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同步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同步组织实施。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当遵循民主协商、因地制宜、安全适用、风貌协调的原则。
加装电梯的,由相关业主依法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实施;受益业主应当分担加装电梯建设和维保、运营费用。
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加装电梯相关协调、引导等工作。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自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点击查看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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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拆迁5年以上未交付城中村项目最新消息
会上强调:
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和实践路径,确保安置房尽快交付使用;
对未竣工的项目工程,协调相关单位按期尽快复工;
若不能如期交付,则严格按照“一个清零”“两个不放过”和“三个清单”要求,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坚决清除影响省会建设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
拆迁后5年以上未交付安置房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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