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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第一!“订婚强奸案”男子起诉:要求女方结婚,不结退还11.8万彩礼

今天下午,

山西大同阳高县“订婚强奸案”

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再度引发广大网友关注。


去年5月,订婚仪式后,

涉事男子不顾女孩的反抗,

强行与女孩发生了性关系。

去年12月,

该男子一审被判强奸罪。



最新情况来了: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被告人席某某委托代理人和辩护律师处证实,1月25日,男方席某某作为原告,向山西大同市阳高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女方按照《订婚收彩礼协议》办理结婚登记,如被告不予办理,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返还所收彩礼。


男方通过诉讼方式

向女方提出结婚请求



男方席某某母亲甄女士表示,此次民事案件儿子仍然请她作为委托代理人。


民事起诉状


最新的民事起诉状显示,案由为婚约财产纠纷,原告为席某某,被告为涉事女孩及其母亲,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是席某某的母亲甄女士。


席某某诉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履行与原告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义务,如被告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返还所收彩礼10万元及两枚戒指、花费等,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诉状载明事实理由:

原告席某某与被告女孩于2023年1月30日通过某婚介工作部介绍认识,并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


被告与原告虽然未共同生活,但经常到原告位于阳高县某小区的婚房内休息,并频繁发生极为亲昵的举动及行为。


2023年5月1日,两家人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由原告向被告一方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并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


席某某仍幻想能与被告喜结连理,永结同心,白头到老,共度余生。由于无法与女孩取得联系,现通过诉讼方式向被告提出结婚请求。


为进一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又恰逢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如果被告不予参与诉讼或不予回复,将视为其不同意办理结婚手续,敬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所收彩礼及相关财物。


男方一审已被判强奸罪

被害女孩曾逃跑喊救命,被其强行拽回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男方席某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此前报道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后开始谈恋爱。交往期间,双方口头约定订婚彩礼18.8万元。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同时,席某某及其父母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被害人的名字。5月2日中午,被害人一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席某某。饭后,席某某和被害人一同前往席某某位于阳高县某小区某楼14层的房内,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被害人拒绝,被害人称等结婚后再说。之后,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被害人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还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这期间,被告人拿走了被害人手机,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打来电话,被告人才将手机归还被害人。


当晚,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经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身体检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掉落,客厅的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侦查人员也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该录像显示被害人在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后又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案发现场14层房内。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进行询问,被害人称其在与席某某谈恋爱期间,曾明确向席某某表示过自己反对婚前性行为。被害人母亲也证实,事后被害人哭诉其被席某某强暴了。


法院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席某某违背被害女孩的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男方现诉请法院判决女方

返还其11.8万财物



2023年5月1日,双方签订的《订婚收彩礼协议》显示,如中途结婚前男方反悔,戒指和10万元彩礼女方不予返还。如女方反悔,订婚戒指和10万元彩礼必须返回男方。



记者注意到,订婚宴当日,席某某和女孩均在这份协议上签字摁了手印。


男方席某某的委托代理人甄女士告诉记者,如果女方不愿结婚,原告方请求阳高县法院判决被告立即返还所收彩礼等财物,总共涉及11.8万余元。


女孩母亲最新回应:

“钱我1分不要,我要他们给我女儿道歉”



对于席某某提出不结婚就退彩礼,女孩母亲不屑地表示,对方要彩礼就退。


1月29日,女孩母亲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说道:“我虽然不懂法,但是我懂理。那时候我说领结婚证去吧,席某某把我女儿强暴了,我也能包容,也能原谅,他们(席某某家长)把孩子说一说,安慰安慰我的女儿,以后不管怎样也不会这样了,他家人强势啊,狂成什么样了,现在已经走到这个现状了。”


女孩母亲非常不理解:“那时候他已经把我女儿强暴了,给她一个名分不就对了吗?她24岁的青春年华,给她一个名分,咋就不行呢?现在要这样,这可能吗?”


“他要他的钱,我要网暴我女儿的损失费,要让他们在网上给我孩子道个歉,还我女儿清白,钱我1分不要。”


律师说法:

此起案件或刑民交织



“这个案子目前又有了新的变化,我们已经启动民事案件,阳高县法院审理刑事已经结束了,现在阳高县法院可能又要审这个民事案件。”席某某辩护律师坦言,这起民事案件将再起波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席某某的辩护律师表示:“从2024年2月1日涉彩礼新司法解释开始实施,我们民事上要求女方跟原告席某某去办理结婚手续,因为双方缔结婚约了,她也告他强奸了,但他还认为和她感情深厚,还有和她百年好合的幻想。由于他和女方又不方便联系,所以就发起了这个民事诉讼,要求和女方完婚,协助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女方不同意,女方就违反婚约,根据这个新司法解释规定,女方得把两个金戒指和10万元彩礼,以及其他男方给女方的花费返还。”


知名律师赵良善受访指出,“一般案件都是先刑后民,但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最常见的一种允许刑事民事交织的形式,比如故意伤害案刑事附带民事。”


赵良善表示,目前不清楚法院是否会受理,“因为强奸和退彩礼关联性不大。”


强奸侵犯的是人身权利,而退彩礼侵犯的是财产权利,不适宜交织处理。应该先处理强奸案件,后由当事人针对退彩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网友评论


此事引发众多网友讨论,有网友提出:这个男的目的根本就不是结婚,而是要求女孩退还彩礼。



还有网友直言:怎么不谈暴力伤害的事?



也有网友表示,一码归一码,建议两个案子分开解决。



对此,你怎么看?

来评论区留言聊聊吧~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央广网、网友评论

编辑/杜璐宁

校对/张亚微

责编/贾阳阳

监制/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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