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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回应!知名男星看完电影发微博,引发巨大争议!律师:这样做侵权

2月15日,“薛之谦 盗摄”词条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昨天下午,薛之谦在微博分享《飞驰人生2》观后感,文章内附带的3张在电影院拍摄的电影画面引发了“盗摄”争议。



16日上午,薛之谦发文回应:



随后,相关词条再次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



薛之谦陷“电影院盗摄”争议
网友吵翻



2月15日,@百老汇电影中心 微博转发薛之谦微博并表示“文明观影,拒绝屏摄”。



有网友称,拒绝摄屏是观影的基本要求,公众人物带头盗摄,确有不妥,“既不尊重电影也不尊重观众”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虽然薛之谦的行为确实属于“盗摄”,但几张照片根本起不到任何剧透效果,也没作商业用途,没必要上纲上线。


不少人也坦言,自己看电影过程中,有时也会拍几张照片发朋友圈……



百余位明星曾发出
拒绝电影盗摄倡议



据CCTV-6电影频道微博@今日影评Mtalk,2021年春节期间,电影频道融媒体中心曾发起“拒绝盗摄倡议活动”,包括雷佳音、杨幂、董子健、于和伟、路阳、贾玲、张小斐、沈腾、刘德华、王宝强等影人发出倡议:正在放映的电影不是景点,屏摄是不文明行为。



此前报道,2023年春节档期间,“盗摄”也曾引发热议。《流浪地球2》《熊出没之伴我“熊芯”》《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满江红》《交换人生》《无名》《深海》7部影片集体发声,呼吁大家联合抵制盗版、严防盗录盗播,严格遵守并自觉维护秩序。


2021年,女歌手乃万也曾因“在电影院拍摄屏幕live图”一事发文致歉。



律师:拍照无论传播与否
都侵权



据电影频道《今日影评》栏目报道称,盗录电影的灰色产业链,曾一度影响着很多影片的正常市场发行。


2021年,CCTV-6电影频道曾邀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雯雯律师,就“盗摄”做了详细的解释。曾雯雯律师介绍,根据我国《民法典》及《著作权法》规定,盗摄侵权严重者除面临民事及行政处罚外,更有可能被判最高十年有期徒刑!



“薛之谦被指盗摄”事件发生后,电影频道今日影评官方微博再次发布相关视频报道。



律师指出,在电影院内拍摄电影正片、彩蛋均属盗摄!拍照无论传播与否也都侵权!购买电影票,并不等于拥有盗摄影片的权利,观影仍需恪守底线。



另据央视网2023年报道,据《电影产业促进法》和《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人们观影时拍照或上传社交媒体平台将面临法律风险。知识产权律师解释,观影拍照发朋友圈侵权的关键在是否用于商业用途。


文明观影,拒绝屏摄!














来源/南方都市报、@电影频道融媒体中心、@今日影评Mtalk、橙柿互动、网友评论等

编辑/樊一帆

校对/张亚微

责编/贾阳阳

监制/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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