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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多位老师网购演出服,表演结束后退单”,当地教体局介入
幼儿园老师网购“六一”儿童节演出服,演出结束后多位老师发起了退货申请。6月3日,浙江湖州一网店老板徐女士表示,近日发生在其店铺的这起事件让她十分气愤,涉事陕西汉中勉县天之骄幼儿园的老师共下单8笔订单、9套衣服,截至目前,发起或曾经发起退货的订单共5笔。
“我们是5月30日晚上开始陆陆续续出现退货的,离谱的是,6月1日,我们店员发现了这个幼儿园老师穿着我们演出服表演的视频。”徐女士说。
该幼儿园招生老师惠老师称,购买过程是老师的行为,和幼儿园没有关系。“而且在淘宝上买东西是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然后我们只是问了一下可以退吗,她说不可以,我们就没有退。”惠老师说。但该说法与徐女士提供的订单记录不一致。
6月3日,勉县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幼儿园“六一”表演活动时间为5月30日,该局已介入进行核实调查。
幼儿园老师购买演出服
“六一”演出后发出多起退单
徐女士介绍,自己在浙江湖州经营一家服装网店,主要出售演出服。从5月30日晚上开始,店铺陆陆续续收到了多笔来自同一县城的退款订单。
“她们就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说尺寸不合适,你二十几号就收到了,为什么收到货后不第一时间找我来做售后,专门挑‘六一’这个节点来退。”据徐女士提供的订单截图显示,从5月22日至5月23日,店铺共收到陕西汉中勉县一地8个订单共9套同样的演出服,实付价格每套129元。而从5月30日晚至今,这些订单中有多笔要求退货。
根据经验,店铺认为是某学校人员穿了演出服进行“六一”演出活动后,又想退货,店铺客服便和要求退货人员发生了争执。徐女士还提供了在5月31日,其中一名想退货顾客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对方称:“不好意思,并非表演者执意要退,是上级安排这样,我们也是垫付购买,也并不想给您造成损失”“这些都是园所安排我们同一批买的,也并不是我们个人的问题。”
6月1日,徐女士发现勉县天之骄幼儿园的演出视频,这让她十分气愤。“幼儿园的老师穿着在我们店铺购买的演出服进行表演,吊牌也没撕。”徐女士说。
“表演完后把被汗水浸染过的衣服又退给我们,你能想象商家的内心有多难受。我们店铺的员工也很生气,质问了他们。”徐女士说,店铺员工对幼儿园工作人员留言后,后续有几个退货订单取消,但在6月3日,又有两起订单出现退货申请。其统计,8笔订单中,共5笔曾经或目前发起了退货申请。
幼儿园称是老师个人购买
当地教体局介入: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该幼儿园招生老师惠老师,其称,“这个购买过程是老师的行为,和我们幼儿园没有关系,不是以园方的名义买的。而且在淘宝上买东西是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然后我们只是问了一下可以退吗,她说不可以,我们就没有退。”
勉县教体局工作人员称,已接到相关反馈,目前正在调查处理此事。“这个是老师的网上购物行为,肯定是有老师发起退款,至于退款是否合理,我们正在进一步核实。不管她们是恶意的,还是因为衣服大小或者其他正常原因,肯定会给商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工作人员说,该幼儿园“六一”表演活动时间为5月30日。
律师:退款“无理由”不代表“无条件无限制”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介绍,“7天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有权在收到购买的商品之日起7天内退货,但是,“无理由”不等于可以“无条件”或“无限制”。《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刘研称,电商平台的一些退货退款政策本意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但也需平衡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他指出,电商平台在设置规则时应注重合理性和公平性。首先,商家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其次,平台在赋予消费者权利的同时,也要给予商家对应的权利,增加对消费者滥用政策的限制,对于一些特殊产品如内衣等,允许商家拒绝退换货。再次,平台在制定规则的同时对消费者进行正确疏导,提供更加合理的售后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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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王丽
校对/赵润泽
责编/贾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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