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医保,重磅发布!河北明确:扩大范围,明起执行!
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我国首个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来了!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8月1日公布,首次对连续参保给出激励政策、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进一步扩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参保长效机制有哪些“硬举措”?将给参保人带来哪些“医保红利”?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政可以概括为3项“两个”。一起来看↓↓↓
“连续参保有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从第5年起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医保基金零报销有激励”,对于当年没有使用医保基金的参保群众,第二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意见明确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提出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儿童及时便捷参保。
此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展。根据意见,职工医保个账共济范围扩展到近亲属,即从此前的配偶、父母、子女拓展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时推动共济地域逐步扩大,探索跨省个账家庭共济。
根据意见,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人员、断缴人员再参保明确固定和变动待遇等待期规则,其中固定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则是每多断缴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不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在生病时才参保缴费并且马上享受待遇,这对其他参保群众来说是不公平的。
为了维护参保人利益,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缴费方式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但不能修复固定待遇等待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医保参保长效机制中的政策均是从2024年缴费参加2025年基本医保算起,不受此前参保缴费情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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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河北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由直系亲属扩大至近亲属
为进一步方便我省参保人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8月1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自8月2日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与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授权近亲属使用共济账户支付医药费用,也可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用。
河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选择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厅”“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为近亲属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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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部分综合自新华社、国家医保局
编辑/杜璐宁
校对/韩妮
责编/贾阳阳
监制/寇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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