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常见问题解答之养老保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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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01
THE FIRST
南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在哪?
答: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一、二楼。
02
THE SECOND
南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工作时间是?
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03
THE THIRD
南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内设机构、职能及咨询电话?
答:(1)企业社保分中心主要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咨询电话:养老保险86383533、86357533、86356866;工伤保险86392655;失业保险86377533。
(2)机关社保分中心主要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咨询电话:86389525。
(3)城居保分中心主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电话:86352089。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01
THE FIRST
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答: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
02
THE SECOND
到达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03
THE THIRD
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符合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如何办理转续手续?
答: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04
THE FOURTH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05
THE FIFTH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答: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01
THE FIRST
怎样办理城乡居民保参保登记?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特殊群体需同时携带特殊人员证件)、农商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02
THE SECOND
现已办理企业社保(或灵活就业社保),城乡居民保如何处理?
答:已办理企业社保的,城乡居民保可中断缴费,达到职工保法定退休年龄时,向企业社保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申请将城乡居民保转入企业社保。若企业社保已发放退休待遇,则可申请注销城乡居民保,退还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总额(不含政府补贴)。
03
THE THIRD
企业社保(或灵活就业)如何转入城乡居民保?
答:参保人员在达到职工保法定退休年龄时,申请城乡居民保待遇前,可向城乡居民保县级经办机构申请将企业保转入城乡居民保,需提供职工保关系归集地开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居民身份证。
04
THE FOURTH
户口转移了,城乡居民保怎么处理?
答:户口转移的,可到户口转入地申请转移,转入地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会与转出地发函联系转移事宜,无需参保对象回转出地办理。
05
THE FIFTH
我已经满60周岁了,为什么还没发城乡居民保养老金,怎么申请领取养老金?
答:城乡居民保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已足额缴纳保费、未享受其他社保待遇。满足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对象可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填写《待遇领取通知表》申请待遇领取。
06
THE SIXTH
每个人每年要交多少钱?
答:参保人员可在200-800,1000,1500,2000,2500,3000元共12个档次选择自己当年度的缴费标准,默认按上一年度的缴费标准进行扣款,如需变更缴费标准需到税务窗口申请办理。
07
THE SEVENTH
城乡居民保每个月能领多少钱?
答: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8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08
THE EIGHTH
城乡居民保缴费年限如何规定?
答:城乡居民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在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前允许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部分,补缴部分政府给予相应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因中断缴费,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需补缴不足年限,补缴年限予以认可但不享受财政补贴。
09
THE NINTH
参保人身故的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身故,由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上报死亡注销手续,将退还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身故的,同时发放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20个月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标准为2560元)。
10
THE TENTH
土地被政府征用了,为什么城乡居民保没有加发被征地的钱?
答:符合被征地保障对象的,需在所在村(居)委会填写《南安市被征地农户基本信息申报表》,经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局审核确认后,送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从审核确认登记后的次月起,在城乡居民保养老金的基础上加发被征地养老金。
11
THE ELEVENTH
被征地养老保障金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每人每月120元。2017年后新增被征耕地且累计被征面积达90%以上的,保障金标准每人每月205元。
来源:南安市社保
编辑:凤翔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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