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明日起,诗山派出所在镇区道路开展交通秩序整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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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规范镇区机动车辆通行、停放秩序,确保春节期间我镇道路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即日起,诗山派出所将对诗山镇区道路开展交通秩序整顿行动,现通告如下:
关于诗山派出所在春节期间对诗山镇区道路开展交通秩序整顿行动的通告
广大群众:
一、诗山街全段禁止货车通行,全部绕道环城路。在1月15日至2月3日(农历二十一至初十)期间,诗山街道上沿街店面的送货货车在8:00-20:00间不得驶入诗山街,请自行安排好送货时间。(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禁令指示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
二、在诗山街路段严禁机动车辆占道停车、乱停乱放,需临时停放的小型汽车应就近进入停车泊位,做到停放有序、统一规范。(汽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处以罚款100元。)
三、诗山车站红绿灯路段已正式安装高清摄像头,对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违法停放车辆的,我所执勤人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之规定,采取拍照、粘贴《违停通知单》、拖车等措施从重从严处罚。
五、诗山街严禁占道经营,一经发现,我所将联合诗山城管中队、市交通执法四中队等相关部门对其依法取缔。
六、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对阻碍和妨害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20年1月15日起实施。
民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做到依法、规范停车,
共同维护我镇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来源:南安市公安局诗山派出所
编辑:凤翔诗山 吕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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