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大事了!生活成本又要高了?国家发改委:居民电价偏低!电费要涨?!
电费要涨了???
6月24日,中国政府网一条信息引发关注。一位来自陕西的网民留言建议:“现在电力装机已严重过剩,供大于求,电力设备出力不足,特别是火电厂,设备利用小时数连续几年下降,全国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已低于3000小时/年,近一半机组常年闲置。鉴于电力已经饱和,不再短缺,为改善人民生活,保护环境,建议完善原来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少用煤取暖或做饭。”
对此,国家发改委答复:
长期以来我国试行较低的居民用电价格,居民电价较大幅度低于供电成本,是因为工商用户承担了相应的交叉补贴。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
按照进一步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逐步缓解电价交叉补贴,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电成本、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居民电价机制。
为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少用煤取暖,《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684号)明确,适宜“煤改电”的地区,要通过完善销售侧峰谷分时价格制度,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大力推进市场化交易机制等,降低清洁供暖用电成本。
(截图来源:中国政府网)
网友对“涨价”褒贬不一:
中国的居民名义电费价格在国际上确实属于很低的水平,但对比各国居民所用一度电的名义价格占人均GDP的比重,可以近似对比出各国居民的用电负担(比重越大负担相对越重,反之,比重越小则负担相对越轻),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居民的用电负担从国际上看属于中等略偏高的水平,并不算很高,但也没有上图单纯电价对比图中显示的那么低。
虽然我国持续实施着2012年发布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但近年来,我国在深化电价改革上从未停下脚步。
2017年11月,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研究逐步缩小电力交叉补贴,完善居民电价政策。
国务院在2021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
今年以来,发改委在持续推动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加快发展的同时,也在持续完善居民阶梯电价。
其实,我国有些地区已经在电价上做出的调整。
广东省自6月1日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在夏季高峰期,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的,可申请每月增加100度电的阶梯电量基数;满7人及以上的,还可申请执行更优惠的合表居民用户电价。电网表示,这可降低多人口家庭的电费负担。
目前,广东省居民用电价格分为三个档次,在夏季月的用电量以260度、600度为界限划分3个梯次。根据新规定,人口5人以上的家庭可每个档次增加100度电的基数,也就是变为360度、700度。
今年3月1日开始, 江苏省“一户多人口”的电费下降了。关于“一户多人口”电价,江苏省明确,“一户多人口”以江苏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数量为认定依据。
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増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毎位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实际上,对于后续安排,发改委在5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已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将持续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完善省级电网、区域电网、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增量配电网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理顺输配电价结构。持续深化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水电、核电等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平稳推进销售电价改革,有序推动经营性电力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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