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正渤|甲骨文中的商代晚期历法
甲骨文中的商代晚期历法
叶正渤
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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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于:《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2022年第1辑(总19辑),第97-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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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叶正渤,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正文
历法,是人们根据天象(主要是日、月)的运行来推定年、月、日、时、节气,用来计算较长的时间的方法。主要有阳历、阴历和阴阳历三种。商代历法,史称殷历。本文所讨论的商代晚期历法,是指帝乙、帝辛时期的历法。商代晚期的历法状况,学术界很早就有人进行过探讨,大抵上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是以刘朝阳为代表,他在《殷历质疑》一文中认为,殷用三百六十日为一太阳年,闰月二十日附于年终;一个月三旬,每旬十日,每旬第一日皆为甲日,每旬第十日皆为癸日;每月都是三十日,每月首日皆是甲日,每月末日皆是癸日。二是以董作宾为代表,他在《殷历谱》中按照古四分历来看待殷历,认为商代晚期实行的是太阴历,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并根据此观点编排殷历谱。其后又有一些学者对商代历法进行过探讨,大抵上未超出以上两种说法,尤其是赞同后者的人居多,只是说法略有差异而已。
例如,陈梦家在《殷虚卜辞综述》第七章中说:“历法是根据天象以一定的单位对于长的时间间隔的计算。”又说:“甲骨刻辞中所见到的殷代历法,其可确知者有以下各点:(1)它是一种阴阳历,所以有闰月。(2)闰月最初置于年终,称十三月;后来改置年中,一年只有正月至十二月。(3)月有大小,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一年之中大小月相错,有频大月的。(4)年有大小,平年十二个月,闰年十三个月。(5)它虽然利用祀周的甲子记日,但每年每月不一定始于甲日,朔日不一定逢甲。(6)武丁至殷末,历法是改易的。”陈梦家又补充了几条推测意见。陈梦家虽然也认为商代施行的是阴阳合历,但他对董作宾的《殷历谱》还提出了批评。
再后有许进雄《第五期五种祭祀祀谱的复原——兼谈晚商的历法》,常玉芝《殷商历法研究》,彭慧贤《商末纪年、祭祀类甲骨研究》,陈煜静《晚商第五期历制研究》等。
叶正渤在《邲其卣三器铭文及晚殷历法研究》一文中认为,晚殷历法实行祀周年制度,属太阳历,一个月三十日,一个月三旬,一旬十日,一年三百六十日;闰月三十日置于年终,一年十三个月,三百八十日。每个月的月首、旬首皆为甲日,而月末、旬末皆为癸日。
历法是人类根据对日、月和地球的运行长期观察而总结出来的运行规律,实际上是关于时间问题的看法。与人们日常生活有直接关系的就是日、旬、月、时和年五个时间概念。本文根据甲骨卜辞日、旬、月和年四个时间词,探讨商代晚期所施行的历法,以就教于方家。
日,顾名思义,本指太阳,古代称日。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曰:“日,实也。太阳之精不亏。从□一。象形。”“日”字甲骨文写作
班固《白虎通义》卷七“三正”:“《尚书大传》曰‘夏以孟春月为正,殷以季冬月为正,周以仲冬月为正。夏以十三月为正,色尚黑,以平旦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色尚白,以鸡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色尚赤,以夜半为朔’。”商代人以正月(夏历十二月)朔日鸡鸣为一日之始,亦为一年之始,就是以日渐出为依据的。
古人最早用干支纪日。据古代文献《世本》“容成造历,大桡作甲子”的记载,容成和大桡是传说中黄帝时人,则黄帝时期先民就已经发明了干支。但干支至少在夏朝时期业已创造出来则是肯定的,商人的先祖王亥、上甲微、报乙、报丙、报丁、示壬、示癸都是夏朝时人,都用天干字做名字或庙号。十天干配十二地支用来纪日,六十日一循环,周而复始。这在甲骨刻辞和商代晚期的铜器铭文中很常见。例如,
《合集》第326片:丙午卜,贞:尞于河五牢,沉十牛,宜牢,㞢羌十㞢(又)……
《合集》第547片:辛酉卜,争贞:勿乎以多(寇?)伐
《合集》第903片正面:乙卯卜,
四祀邲其卣铭文(《集成补》P3384-3385,5413):
乙巳,王曰:“奠文武帝乙宜。”在召大庭。遘乙翌日,丙午,泻。丁未,煮。己酉,王在梌,邲其赐贝,在亖(四)月。唯王四祀,翌日。亚貘,父丁。
铭文记载商纣王在即位的第四祀(年)四月共计四日的祭祀活动,都是用干支纪日的。在我国古代干支最早是用来纪日的,秦汉时才始用来纪年,直至辛亥革命后改用公元纪年。
旬,《说文》曰:“徧也。十日为旬。从勹日。”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日之数十,自甲至癸而一徧。从勹日。勹日犹勹十也。”“旬”字甲骨文写作
旬的概念可能产生于上古时期有穷国国君后羿射日的神话传说。《淮南子·本经训》:“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禽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在上古乃至汉代,人们认为数概念到十就终止了,因而一旬十日。十天干的观念可能就与羿射十日的传说有关,因而先民创造了十天干字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用来记录一旬中的具体日子,商代甲骨卜辞就是有力的证明。在商代,旬是个经常使用的时间概念,且商人迷信,每于上一旬末的癸日占卜下一旬的吉凶。大龟四版之四是公认的卜旬卜辞,详见下文。商代卜旬卜辞很多,不胜枚举。《合集》第36537片:
(1)癸子(巳)卜,在
(2)癸卯卜,在□,贞:王旬亡祸。在六月。王
(3)癸丑卜,在
(4)癸亥卜,在向,贞:王旬亡祸。在六月。王
(5)癸酉卜,在上虞,贞:王旬亡祸。在七月。
(6)癸未卜,贞:王旬亡祸。在七月,王正
(7)癸子(巳)卜,在上虞,贞:王旬亡祸。在七月。
又如《合补》第12820片:
(1)癸巳卜,[在上]虞,[贞],王[旬无祸],在□月。
(2)癸卯卜,贞,王旬无祸,在二月。在上虞。
(3)癸丑卜,在上虞。贞,王旬无祸,在二月。
(4)癸亥卜,在上虞,贞王旬无祸,在□月。
这些卜辞皆于旬末的癸日占卜下一旬的吉凶,无一例外。当然商代晚期也不是每旬都占卜,也有隔旬占卜的。例如《合集》第36848片:
(1)癸卯卜,贞,王旬无祸,在上虞,在十月又二。
(2)癸亥卜,贞,王旬无祸,在上虞,在十月又二。
(3)癸未卜,在[上]虞,贞,王旬无祸,在正月。
(4)癸卯卜,在虞,永贞,王旬无祸,在二月。
上例癸卯的干支序是(40),癸亥的干秩序是(60),癸未的干秩序是(20),最后又是癸卯(40),根据干支表,中间缺癸丑(50)、癸酉(10)、癸巳(30)三旬,该片属隔旬卜。
又如《合集》第39018片,癸巳(30)后接着是癸丑(50),中间缺癸卯(40);《合集》第41225片先后是癸酉(10)、癸丑(50)、癸卯(40)、癸酉(10)、癸丑(50)、癸未(20)卜,中间隔了几旬;《合集》第39021-39024几片也是的,还有《合集》第36537、36638、36803、36807、36846、36848片,以及《合补》第11469、12869片等,有的中间甚至隔了几旬。根据卜旬卜辞,结合干支表,就可以排出具体月份的起始日。
月,本来指天上的月亮。《说文》:“月,阙也。大阴之精。象形。”“月”字甲骨文写作
商代一年有十二个月,从一月至十二月。一月也称正月,十一月卜辞有的称十月又一,十二月称十月又二。十一月和十二月有的是合书,分别写作
(1)癸丑,[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大吉]。才(在)十月又□。
(2)癸亥,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大吉。才(在)十月又二。
商代晚期为了使历法尽可能地切合实际天象,于是设置了闰月,称十又三月,合书则写作
(1)壬寅卜,争贞:今早王伐
(2)□午卜,㱿贞:王伐
又如《合集》第8516片:
[弗]其[受]
另见《合集》第11113片。就目前所公布的资料来看,称十三月的卜辞很少。参阅下文大龟四版之四(《合集》第11546片)。
卜辞某月,或称“才(在)某月”,其实这是强调前文记的干支所在的月份。因为干支只有六十个,每日用一个来纪日,循环使用。这样,一年之中一个干支至少被重复使用六次,若遇闰月,有的则可能使用七次。若不注明某干支所在的月份,则不知道该干支所记的日辰属于哪个月的,所以干支所在的月份一定要写,加个“在”字就是这个目的和作用。如《合集》第36537片、第36848片和《合补》第12820片等。又如《合集》第35706片:
(1)癸丑卜,贞:王旬亡祸。才(在)八月,甲寅彡羌甲。
(2)癸亥卜,贞:王旬亡祸。才(在)八月。
(3)癸酉卜,贞:王旬亡祸。才(在)八月。
(4)癸未卜,贞:王旬亡祸。才(在)九月。
(5)癸巳卜,贞:王旬亡祸。
(6)癸卯卜,贞:王旬亡祸。才(在)九月。
(7)癸[丑]卜,贞:王旬亡祸。
祀,本来指祭祀。《说文》:“祭无已也。从示巳声。”甲骨文写作
商代晚期的周祭,初见于文丁时期,完备于帝乙、帝辛二王世。周祭有五种形式,或曰从工典开始,经翌祭、祭祭、
又以周祭之始的某旬首日即某甲日祭祀庙号曰某甲的先祖先王,如上甲(先祖)、大甲、小甲、戋甲(河亶甲)、羌甲(沃甲)、象甲(阳甲)、祖甲等,而劦祭其他先王,同时以直系先王的配偶作陪祭,至肜祭而终,形成一整套制度和形式,称为祀典。由于一祀祭是六旬共六十日,祀祭的周期是六祀祭,即三十六旬三百六十日,与太阳回归年的长度约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几乎相等,于是商代晚期(帝乙、帝辛时期)就把这样的祀周作为年的名称,称作“祀”。商代甲骨文中已有“年”字,卜辞常称“某方受年”,但这个“年”是谷熟的意思,也就是有收成。《说文》:“年,谷熟也。从禾千声。《春秋传》曰:‘大有
我国从夏代开始就形成了家天下的观念,而祭祀属于国家的大事,因此只有在位的君王才有资格代表王室举行。这种观念一直被后世继承下来,至今未变。这样,商代晚期形成的纪年形式就称为“唯某祀”,或“唯王某祀”。祀者,年也。《尔雅·释天》“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甲骨卜辞所记与传世文献的记载完全符合。这种“唯某祀”或“唯王某祀”,表示的是某王即位的第几年,起着纪年的作用。它是由在位君王举行的第几次祀周祭演变而来,可以说“唯某祀”纪年是随着祀周制度的完善而形成的,是帝乙、帝辛时期才产生的纪年形式。所以,“唯王某祀”就是唯王某年。商代称年为“祀”的用法一直沿用到周初,如成王时的何尊铭文,甚至西周中期某些铭文仍称祀,如共王时的五祀卫鼎等。
太阳年,也称回归年,指地球围绕太阳旋转一周所需要的时间。现代测定一太阳年平均为365天5小时48分46秒。所以商代晚期一周祀六旬六十日,一年六周祀三百六十日,比一太阳年的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还少五又四分之一日。为了调整周祭祀年与实际天象的误差,于是人们设置了闰月。在商代闰月称十月又三,也就是十三月。故殷历以日的运行为依据,属于太阳历。闰月若按正常月份一个月三旬三十日来安排,大约经五至六年才会设置一个闰月。这样一来,历法与实际天象之间的误差反而会很大,所以需要灵活安排。
闰月的十又三月究竟是多少日?从理论上来讲,它是为了调节历法与实际天象之间的误差的,目的是使历法与实际天象尽可能保持一致。所以,尽可能缩小误差而规定闰月的天数是理所当然的。本文开头引刘朝阳“闰月二十日附于年终”之说,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而本文开头所引陈梦家的六点说法,可能要重新审视。参阅下文关于大龟四版之四的分析。
下面略举商代晚期施行周祭和用“唯王某祀”纪年的卜辞和铭文的例子,以资佐证。
《合集》第37836片:
癸未,王卜,贞:酉(
《合补》第10943片(合集37840+合集35529):
(1)癸酉,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吉,在十月又一。甲戌,妹工典其
(2)癸未,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吉。在十月又二。甲申,
(3)癸巳,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吉,在十月又二。甲午,
(4)癸卯,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吉。在十二月。甲辰,祭大甲、劦上甲。
(5)癸丑,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吉。在正月。甲寅,祭小甲、
(6)[癸亥,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吉,在□□。甲子,劦……。
《合补》第10958片(花东41704+花东41723):
(1)癸酉,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弘吉,在二月。甲戌,祭小甲,
(2)癸未,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吉,在三月。甲申,
(3)癸巳,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吉,在三月。甲午,祭戔甲(河亶甲),
(4)癸卯,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吉,在三月。甲辰,祭羌甲(沃甲),
(5)癸丑,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吉,在四月。甲寅,祭
(6)癸亥,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吉,在四月。甲子,
(7)[癸酉],王卜,贞:旬亡祸,王占曰:吉,在四月。甲戌,
《合集》第36856片:
(1)癸未卜,在上虞,贞:王旬亡祸。在九月。王廿司(祀)。
(2)癸卯卜,在上虞,贞:王旬亡祸,在十月。
宰椃角(集成补:P4840、9105)
庚申,王在
据研究商代晚期可能只有春、秋二季,四季的概念不十分明确,故对“时”略而不论。
那种认为商代晚期历法分大小月的根据就是《甲》2122+2106片的卜旬卜辞(即大龟四版之四,合集11546)。现将持大小月之说的董作宾、陈梦家排比的晦日干支移录于下:
商代晚期甲骨卜辞和铜器铭文用日、旬、月、祀四个时间词纪时,是根据日的运行而创造的语词,所以商代晚期施行的是太阳历。商代晚期是否施行阴阳合历,甲骨卜辞和铜器铭文看不到施行太阴历的痕迹。商代晚期才出现用“祀”纪年,那是随着商代晚期逐渐完善的周祭制度而形成的。“唯王某祀”或“唯某祀”表示某王即位的第几年,别无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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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赵晓雨
初 审:吴朋飞
终 审:侯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