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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水利工作方针”,为做好新时代水利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空间均衡”是“十六字方针”的重要内容,是水利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空间均衡”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空间均衡”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在水利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


    一、深刻领会“空间均衡”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水安全的严峻形势,发展经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包括推进农业现代化,都必须树立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原则。“有多少汤泡多少馍”。要加强需求管理,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贯彻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把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系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有效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控制空间开发强度,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站在生态文明建设全局高度,提出了“空间均衡”的重大概念,其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必须将人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增长速度不能超出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二是把握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平衡点推动发展,达到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均衡发展的理想状态。具体到水利工作,就是要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匹配。“空间均衡”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选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水利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的现实需要,对做好新时代水利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一)“空间均衡”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选择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5大发展理念,是我国改革开放近40年对于发展问题的经验总结与理论提升,是我国关于发展观念的又一次理论创新,是“十三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指导全国、统一思想、协调行动的总原则、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的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要坚决贯彻”。“空间均衡”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选择,为水利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带一路

    1.从协调发展看




    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3大战略和“四大板块”协调发展,必须以提高水资源要素与其他经济要素的适配性为目标,统筹优化全国及重点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全国、流域及区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实现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

    2.从绿色发展看




    推动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必须正确把握水资源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节水优先、保护优先,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充分发挥水资源管理红线的刚性约束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匹配,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水生态环境优美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长江经济带

    3.从共享发展看



    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必须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生活质量、生产发展的突出水利问题,促进全国不同区域、流域不同省份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空间均衡”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要求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14项基本方略之一,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首要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这就必然要求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达到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状态。

    1.从自然规律来看




    受地质地貌、气候等多种因素决定,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均在较大差异。无论是土壤、矿石等非可再生资源,还是森林、草原、水等可再生资源,其在一定空间或时间范围内的最大供给和可持续供给能力都是有物理极限的,一旦突破其供给承载能力就会导致损害甚至不可逆转的严重破坏。如,过度利用地表水导致河道断流、持续超采地下水导致地面沉降等。

    河道断流

    2.从社会规律来看




    人的需要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原始动力,随着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口不断增加,人们逐渐向资源禀赋条件和生态环境较好的区域集中,逐步形成大的城市和城市群,对资源环境的需求和开发利用强度也急剧增加。当人口密度和开发利用强度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就会产生各种问题和矛盾,如当前我国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普遍存在的“城市病”,制约人口的进一步集中。

    大城市普遍存在“城市病”

    3.从历史规律来看




    我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经济中心)从黄河流域逐步向长江流域转移,很大程度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发展模式和生产力水平下,黄河流域已经无法继续承载庞大的人口经济规模,只能向水土资源更加丰富、环境承载力空间更大的长江流域发展。而位于两河流域曾创造4大古代文明之一的古巴比伦,则由于大规模城市化进程、粮食需求急剧增长,导致过度开垦、灌溉,造成土壤盐碱化、农作物产量大幅下挫,最终导致国力衰退并最终被外敌攻陷、文明消失。


    (三)“空间均衡”是做好新时代水利工作的客观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中,透彻分析了我国基本国情水情特点,精辟阐述了治水兴水的重大意义,深入剖析了我国水安全新老问题交织的严峻形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十六字水利工作方针”、明确了10个方面的重大任务,为做好新时代水利工作指明了方向。“空间均衡”是“十六字水利工作方针”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新时代水利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

    1.从基本国情水情来看




    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与土地资源布局不相匹配,这种水土资源分布的天然不均匀、不匹配,使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异常复杂的边界条件和刚性约束。如何实现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均衡发展、不断优化发展布局,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也对水利工作提出重大挑战。

    2.从近年水利实践来看



    经过新中国成立近70年的探索发展,我国水利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还面临着新老水问题交织的严峻形势,特别是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愈来愈突出,根本原因在于许多地区人口经济规模与水资源环境条件不匹配,水资源开发利用过度突破了水资源水环境的承载能力。

    青铜峡水利枢纽工程

    3.从水利长远发展来看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转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空间均衡的根本原则,着力解决水利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撑,不断提升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水利改革发展成果。


    二、准确把握“空间均衡”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


    准确把握“空间均衡”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关键要准确把握均衡的内容(谁和谁均衡)、均衡的范畴(在什么空间尺度上均衡)、均衡的方向(实现均衡的路径)、均衡的标准(达到均衡的条件)等。


    (一)均衡内容


    “空间均衡”是指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均衡状态。水既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也是生态环境4大核心元素(大气、水、土壤、生物)之一,具有资源、环境双重属性。从水的角度考虑,均衡内容主要表现为水与人口、经济以及土地等其他资源之间的均衡。

    1.水与人口均衡




    以城市(镇)、乡村集镇等人口密集区为重点,保障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用水需求,保持良好水质,打造舒适美丽水环境水景观。

    水环境治理

    2.水与经济均衡




    以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等为重点,实现水资源配置及防洪标准与经济发展布局之间相互均衡。

    3.水与其他资源(土地等)匹配




    科学把握水、土等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和开发节奏,促进水资源与土地、矿产、能源等其他资源均衡开发,最大程度发挥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

    (二)均衡范畴


    “空间均衡”是建立在一定空间尺度上的概念,是指在一定空间范畴内的均衡,例如全球范畴、国家范畴等。从我国水治理工作实际情况来看,要分层次推动全国、流域、区域以及区域内城乡之间等不同层面的空间均衡。

    1.全国均衡




    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四大板块”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布局和“四横三纵”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总体格局,实现全国东中西部、南北方之间的均衡发展。

    2.流域均衡




    遵循水的流动特性和流域属性,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条件科学布局产业发展,兼顾公平与效率优化配置水资源、共抓水保护、强化水支撑,实现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均衡发展。

    3.区域均衡




    以编制省、市、县级行政区域多规融合总体规划为抓手,以区域水土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科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规模、结构和布局,实现区域内不同地区之间的均衡发展。

    4.城乡均衡




    坚持城乡涉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导向,在不断巩固和提升城市(镇)核心区水安全保障能力同时,突出加强农村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实现城市(镇)与农村之间的均衡发展。

    (三)均衡方向


    空间均衡与否,实质上是由水与其他均衡内容之间的供需关系决定的。一般来讲,从不均衡状态到均衡状态,有不同的方向选择和实现路径,例如增加供给或减少需求等。长期以来,我国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的主导思想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千方百计加大供给,事实证明这种模式是不可持续的。新形势下,必须转换思路,以水主导调整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供需关系,实现空间均衡。


    官厅水库

    1.强化约束




    坚持因水制宜、量水而行,以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划定全国及各流域、各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节约保护控制红线,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2.双向调整



    根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控制人口经济规模和布局;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通过建设运用引调水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优化调整水资源环境布局以适应经济社会高效发展需求。 

    3.动态平衡



    一定时期内均衡状态是相对稳定的,但随着经济社会布局等宏观局势、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技术能力的深刻变化,水与需求端之间的均衡界面将发生一定幅度移动,需进行适应调整以实现新的优化平衡。

    (四)均衡标准


    “空间均衡”是一种相对平衡、动态发展的状态,很难用确定的量化指标进行描述。从水资源与人口经济的关系角度分析,“空间均衡”的标准是实现人水和谐,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水生态环境良好




    将各类开发活动控制在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维持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2.水资源保障有力



    在承载能力范围内,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水资源调配及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水问题,实现城乡居民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等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贯彻落实“空间均衡”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


    (一)总体思路



    在充分节水的前提下,坚持供需两侧发力,控需为主、开源为辅,综合采取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优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格局,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和高效利用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举措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大力加强需求侧管理,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不断强化实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近年来,我们推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了覆盖全国、省、市、县4级行政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推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用水需求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控不合理用水需求,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要以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继续抓好以下工作。


    (1)突出抓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健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在国务院确定的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目标基础上,逐级分解建立省、市、县3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及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除已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红线指标外,可根据地下水压采、重点行业节水等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增加地下水取用总量、分行业用水效率等辅助性、支撑性指标;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结果,提前谋划制定“十四五”规划控制目标。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加快完成59条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有序推进省级行政区内跨市、县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在保证重点河段(断面)生态水量(水位)前提下,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具体河流(湖)和水源;依据批复的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及调度方案、年度调度计划等,科学实施水量调度管理。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综合考虑水资源禀赋、用水现状、节水潜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因素,分区域制定并定期修订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及生活服务行业的用水定额体系;严格实行用水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


    (2)强化实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


    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政策措施,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及节约用水条例拟定等有利契机,积极推动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入法;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坚决守住水资源承载能力底线及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原则上禁止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发展高耗水项目,对未依法完成或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一律不许立项建设,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的,依法责令停止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同时要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统筹采取疏解产能、优化结构、大力节水等多种措施压减存量用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及其他取水许可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不予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3)加强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考核及问责


    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组织实施工作,提升考核层级、精简考核内容、优化考核程序、缩短考核时间,国家考核争取在3月底前形成初步考核结果,经国务院批准后报送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不力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予以督促;对因盲目决策、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和水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推动建立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加强对各地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水资源管理重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4)强化水资源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


    抓紧建成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健全完善水资源监测、用水计量与统计等监控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省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以及地下水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及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以省、市、县3级行政区为单元,定期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从水旱灾害、水供求关系及发展态势、河湖生态需水、地下水开采与保护、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等方面,科学评估全国及重点区域水资源安全风险。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及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完善预警体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针对不同等级和类型的水资源安全风险,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管控措施,加强水资源风险防控。


    星云湖生态湿地

    2.健全水利规划体系,进一步优化细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的总体格局




    (1)适时修订完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等


    2010年国务院批复印发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了到2030年我国水资源宏观配置、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总体格局,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和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分别控制在6700亿m³和7000亿m³以内。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时代“十六字水利工作方针”以来,我国治水理念和思路发生重大变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态势也发生明显转变,近3年全国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在6100亿m³左右,远低于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2020年控制目标。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需要在我国改革发展新的形势和大环境下,科学研判和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气候变化影响等因素,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国中长期水资源配置总体格局。今后一段时间,应结合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华北地下水超采治理、生态水库规划建设等重点工作,在组织完成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基础上,适时启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修订完善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推动实现人口经济与水资源环境均衡发展提供更加科学有力的规划支撑。


    (2)编制实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方面规划 


    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是实现节水优先和系统治理的重要手段,对优化我国水资源配置格局、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具有重要作用。据统计,2015年全国非常规水资源供应量仅为62亿m³,约占全国总供水量的1%,比重严重偏低。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等工程”“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了再生水利用、海水利用的专项规划,提出了我国“十三五”时期推进再生水及海水利用的目标任务和空间布局。下一步,要抓紧编制雨洪资源、矿井水、微咸水等其他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加大利用规模;同时要加强部门协调和规划衔接,推动各类非常规水资源与常规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实现区域水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与最高效利用。


    (3)编制实施重点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相关规划


    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水系复杂,流域面积1万km²及以上河流有228条,湖泊面积100km²及以上湖泊有129个。这些江河湖泊流域面积大,水资源开发利用任务多样、重点不一。近年来,国家层面已先后批复《南运河综合治理规划》《青海省三江源区水资源综合规划》《红碱淖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沁河流域综合规划》等一批重点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相关规划,对相关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做出了顶层设计和针对性布局。下一步,要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消耗“双控”行动要求,在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等确定的总体格局下,结合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等工作,抓紧编制实施其他重点流域综合规划,进一步细化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宁夏引黄古灌区

    3.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不断提升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和高效利用水平



    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统筹规划、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补短板、增后劲,强基础、利长远,促发展、惠民生的水资源配置工程,不断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水平。近年来,在全力抓好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建设、如期实现全线供水目标同时,依据相关规划,严格筛选、科学论证、加快推进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截至2018年6月底已有129项开工建设,在建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云南牛栏江滇池补水、河南河口村、江西浯溪口等一批重大工程初步建成并发挥效益,为实现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等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要继续抓好以下工作。


    (1)围绕解决结构性、效率性缺水问题,大规模推进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大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持续推进并尽快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启动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工作,完善灌排设施体系,提高灌区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承载能力空间较大的地区,规划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大型灌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粮食主产区、水资源开发过度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等重点地区,以灌区(灌域)或县、乡为单元大规模集中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大雨洪资源、微咸水、矿井水、海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并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强城镇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结合城市用地情况,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恢复城市雨水的自然循环,增加对雨洪径流的滞蓄利用能力;加大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建设海水淡化或直接利用工程;以缺水地区和水污染严重地区为重点,大力推动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通过分质定价、财政补助、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工业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循环利用再生水,鼓励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积极实施人工增雨(雪),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2)围绕解决工程性、资源性缺水问题,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和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在全面强化节水、治污、控需前提下,实施一批必要的重大引调水工程


    依据国家批复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在水资源承载能力空间较大、工程性缺水严重的地区,加快推进一批大、中型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立项建设,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和战略储备;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城镇群和城市为重点,率先建立应对重、特大干旱及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多水源战略储备体系,对水源单一、调节性能差、应急能力不足的城市,要在对现有供水水源及输配水设施挖潜改造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在建和规划水源供给能力,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完善城市供水格局,增强城市应急供水能力和保障水平。在全面强化节水、治污、控需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生态安全、资源匹配、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因素,论证实施一批必要的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疏通水资源调控动脉,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升水土资源的匹配度及综合承载能力,保障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供水安全,“十三五”期间加快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受水区配套工程及云南滇中引水、陕西引汉济渭、安徽引江济淮、内蒙古引绰济辽等区域性引调水工程建设,争取尽早建成、充分发挥效益;积极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一批河湖水系连通工程;进一步深化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论证。


    (3)围绕实现水资源综合开发和高效利用,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提升水资源综合效益,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工程长效良性运行


    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需求,兼顾防洪安全和供水效益,按照安全第一、风险可控、效益最大的原则,科学制订实施各类水利工程的调度运行方案,积极推进流域干、支流梯级水库群联合调度,提高工程调度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促进流域水资源效益最大化;加强完善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提高洪水预报特别中长期预报精度,稳步实施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充分利用雨洪资源,提升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坚持两手发力,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运营,按照权、责、利一致原则,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制定实施合理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及公益性服务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体系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工程设施岁修、日常管护、安全监测,保障工程安全和长效良性运行。



    来源:《水利发展研究》2018年第9期

    作者:吴强 高龙 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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