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工作】荆州市荆州区开展2018年示范河湖库创建
荆州市荆州区开展2018年示范河湖库创建
荆州市荆州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省总河湖长2号令精神,加快推进荆州区河湖库长制工作,逐步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不动摇,强化组织,落实责任,细化方案,建章立制,狠抓管理,推动示范河湖库创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荆州区古称江陵,滨江而立,治水而兴。全区辖6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国家级高新区和2个(农场)管理区,总人口58.05万,现有国土面积1045.8 km2,水域面积304.8km2,耕地面积52.6万亩。境内湖库众多,水网密布。15条河流、12座湖泊、30座水库是全区水域面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长江、虎渡河、沮漳河在荆州区境内长84.5km。
图为:荆州区古城
创建工作
(一)构建三个体系
1. 建立工作目标体系。按照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方案,结合荆州区实际和2018年工作重点,制定《荆州区2018年示范河(湖、库)创建工作方案》,建立了1个工作总体目标和8项创建标准。在2018年底前,区级目标是创建3条跨流域的河流、2个示范湖泊和1座示范水库;镇级目标是创建2条示范河流(渠道)、1个示范湖泊(水库)和创建3个河湖库管理示范村。
2. 落实河长责任体系。分级建立了荆州区河长体系,明确了区级河长29人、镇级87人、村级河长123人,落实区、镇、村三级“河(湖、库)长”全覆盖,形成了由各级河长是河湖库管理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联系部门牵头抓总,所涉镇办、管理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河湖库长制管护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区级河长双月一巡、镇级河长一月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巡查员一日一巡的制度。定期召开问题研判会议,并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的方法,督促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图为:长江禁采常抓不懈
3. 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建立“区考镇、镇考区”的河湖库长制分级考核体系。一抓考核测评精细化。制定了《荆州区河湖库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设计结合荆州区实际,与河湖库长制工作要点相衔接,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纳入区《2018年度履职尽职绩效考核项目》。二抓激励问责全程化。对创建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年底区财政将给予资金奖励;对考核不力、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行政约谈或通报批评。做到“年头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结账”。通过明查暗访,日常检查,公开晒业绩,加强全流域调度,强化问题整改销号,推动工作日常化、常态化。
(二)创建“八个”做实
1. 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做实。示范性河(湖、库)产权和管护主体明确。河(湖、库)长、警长、民间河(湖、库)长、巡河员均配备到位,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管护人员及管护资金做实。落实巡查管护人员339人,落实管护资金164万元。建立巡查员每天一查的巡查制度,把巡查工作与环境整治、违章拆除、入河排污口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
3. “一河(湖、库)一策”做实。示范河(湖、库)有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实施挂图作战,制定路线图,对河(湖、库)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4. 河(湖、库)确权划界做实。开展示范河(湖、库)划定情况调查,依法划定河(湖、库)管理范围,明确管理界线,设立界桩等保护标志,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库)管理体系。
5. “一河(湖、库)一测”做实。加强对水质检测的频次,对比每个月、每季度水质情况,水质达标率有效提升,作为鉴定示范性河湖库的标准之一。
6. 水环境治理做实。因河制宜,在河(湖、库)日常管理中,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按照“一河(湖、库)一景”、“一河(湖、库)一特色”的要求,整合资金,推进示范性河湖库创建工作,塑造河(湖、库)生态环境。示范河(湖、库)周边污水管网覆盖率到达100%、工业用水净化污水排放覆盖率达到100%,周边绿植覆盖率达到95%,农业面源污染拦截率达到100%。
7. “一河(湖、库)一牌”做实。在河(湖、库)显著位置、主要公路边、人流相对集中的位置设置相应的河(湖、库)长制公示牌,标明基本情况、河(湖、库)长姓名(职务)、监督电话、河长职责、存在问题、治理目标、巡查员,公布河(湖、库)保护范围和“十禁止”。
8. 宣传发动做实。大力开展河湖库长制宣传“六进”活动,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栏、宣传车、条幅、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介,开展宣传动员,让沿河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水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为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水韵荆州,物华天实。荆州区将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出发点,切实发挥示范河湖库的带动作用,相信随着一系列改革举措的落地生根,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好图景必将加速变为现实。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