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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河湖管理工作,在2018年机构改革中专门设立河湖管理司,承担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河道采砂管理等工作。2018年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的收官之年,也是水利部启动全国河湖“清四乱”、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开局之年。

    日前,中国水利杂志就全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和河湖管理工作情况采访了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司长、部河长办主任祖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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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利: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要改革目标。请问目前河长制湖长制的整体推进情况如何?

    祖雷鸣:2016年11月、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两年来,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河长制湖长制在全国迅速推行。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提前半年完成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国河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初步形成,实现了河长“有名”;湖长制工作进展顺利,将在年底前如期完成既定目标。

    一是组织体系建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其中省级河长409人,60位省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29个省份将河长体系延伸至村,设立村级河长78万多名。全国已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2.6万多名,其中82名省级领导担任湖长。

    二是配套制度出台。各地按照统一要求,建立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6项制度,还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河长巡河、工作督办等配套制度,保障了河长制顺利运行。

    三是各级河长履职。各级河长巡河调研,掌握河湖基本情况。截至目前,省级河长已巡河巡湖1547人次,市、县、乡级河长巡河巡湖660多万人次。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将河湖“老大难”问题作为自己的责任田,带动各级河长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针对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收到明显成效。

    四是社会参与提升。各地积极“开门治水”,推动河长制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涌现出一批党员河长、企业河长、巾帼河长、河小青、河小禹等“民间河长”,有的地方还引导成立河湖保护志愿服务组织,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

    通过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河湖管护责任更加清晰明确,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河湖面貌逐步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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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利:为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效果如何?

    祖雷鸣:2018年,水利部部署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将其作为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第一抓手、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标志性工作和各级河长履职尽责的底线要求,计划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再用半年时间“回头看”,争取还河湖一个干净、整洁的空间。

    各地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力推进,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调查摸底工作,全面进入集中整治阶段。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全国流域面积1000km2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km2以上湖泊,发现“四乱”问题4万多个,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流、湖泊,共确定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2000多个。水利部已经建立“四乱”问题台账,实行问题整改情况动态跟踪和销号管理。目前,已经有2万多个问题整改到位,其余问题已经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同时,各地还在继续深入排查,边查边改,边改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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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利:下半年以来,水利部针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两轮暗访督查。请介绍暗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各地整改成效。

    祖雷鸣:2018年6月底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建立河长制。为摸清地方河长制实施情况,促进河长履职尽责,水利部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了2轮暗访。暗访结束后,水利部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印发“一省一单”,督促地方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实施动态跟踪和逐一销号。

    第一轮暗访。2018年6月20—30日,水利部组织开展了第一轮河长制暗访督查,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暗访,共发现问题508个,其中177个主要问题印发“一省一单”。截至目前,已有158个问题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明确了整改销号时间。

    第二轮暗访。2018年8月1日—9月20日,结合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水利部组织开展了第二轮河长制暗访督查,对31个省份进行了全覆盖暗访,共发现问题1467个,有694个主要问题印发“一省一单”。截至目前,已有348个问题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明确了整改销号时间。

    目前,水利部正在制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暗访监管办法,将形成常态化暗访机制,督促各级河长湖长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职尽责,落实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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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利: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加强水域岸线管理是管好“盛水的盆”的重要内容之一。2018年在相关领域开展了哪些工作?

    祖雷鸣: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方面主要开展了4项工作。

    一是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6月,水利部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完成调查摸底、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阶段任务,各地正在抓紧研究建立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2018年汛期,水利部部署开展了长江干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并会同交通运输部开展明察暗访、执法打击、专项检查,指导长江干流八省(直辖市)开展统一清江、专项打击、专项整治。据统计,2018年以来,沿江各地共开展3317次专项打击行动,查获采运砂船1541艘,处理违法采砂案件884起,对非法采砂行为“露头就打”,形成了有力震慑。2018年5月,联合淮河流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人民政府部署开展淮河干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维护了淮河干流采砂管理秩序。

    三是高压严打非法采砂。水利部组织对淮河干流罗山段、黄河干流晋陕峡谷段、河南省鲁山县以及海南省等非法采砂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吊离或拆解非法采砂船只,平复砂洲砂坝,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召开全国河道采砂管理专题会议,警示全行业吸取非法采砂典型案例教训,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

    四是加强规划编制。在已经编制完成长江干流采砂规划的基础上,启动了黄河、淮河等大江大河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管控。

    加强水域岸线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4项工作。

    一是开展长江岸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2018年上半年,水利部组织开展了长江干流九省(直辖市)岸线保护利用专项检查,对长江溪洛渡以下干流3117km河道、8311km岸线进行了全面排查。根据排查,长江溪洛渡以下干流共有岸线利用项目5000多个。近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占用岸线行为,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二是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专项行动。2018年上半年,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排查工作,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泊管理范围内排查出1376处固体废物点位。6月起,组织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截至10月底,已清理完成1356处。

    三是督促开展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清理整治工作。按照中央领导批示要求,鄂竟平部长第一时间部署落实,魏山忠副部长带队赴湖南省实地调查,指导督促地方对洞庭湖下塞湖矮围进行清理整治,并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了调查处理情况。

    四是加强规划编制。在已经完成长江和西江岸线规划的基础上,启动黄河、淮河等其他大江大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河湖空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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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利:请您谈谈2019年河湖管理工作的主要思路和重点任务。

    祖雷鸣: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治水主要矛盾的变化,治水思路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为主转变为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为主,治水工作重点相应地调整为“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这也是今后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总基调。

    河湖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水利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点领域。围绕部党组新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河湖管理工作主要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总体思路,适应治水主要矛盾变化,围绕水利工作总基调,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以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为目标,细化实化河长制六大任务,聚焦管好“盆”和“水”,既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又管好河道湖泊中的水体,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逐步建立健全河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河湖面貌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2019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指导各地落实水利部《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细化实化河长制六大任务,聚焦管好“盆”和“水”,管好河湖空间及其水域岸线和河湖中的水体,推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二是扎实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指导各地紧紧盯住“务实”两字,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各环节工作,到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取得实效。

    三是实施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要求,抓好长江岸线清理整治、长江干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确保长江大保护取得实效。

    四是推动河道采砂管理有序可控。依托河长制湖长制平台,逐级逐河段落实河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打击,推进非法采砂入刑实践,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

    五是建立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建立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全覆盖的河长制及河湖监管体系,以务实高效管用为目标,以“四不两直”为主要方式,对各级河长履职和河湖管理保护进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通过“一省一单”、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督促地方整改。

    六是强化规划约束。以流域为单元,推动大江大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开展相应规划编制工作,让规划发挥“红绿灯”“高压线”的作用。

    七是夯实工作基础。指导督促各地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空间管控边界;全面摸清河湖底数,建立“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明确河湖治理保护的问题、目标、任务、措施、责任等5个清单。建设“智慧河湖”,通过“水利一张图”构建河湖监管平台,提升河湖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八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作风硬朗、业务娴熟、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河湖管理队伍。

    记者/张瑜洪  通讯员/付健

    刊于《中国水利》2018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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