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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年1至2月水质情况通报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号)要求,对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断面进行了监测评估,现将2019年1至2月水质情况通报如下:



我省开展监测的111个(荆州市虎渡河黄山头、藕池河康家岗,神农架南河阳日湾3个断面未开展监测)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断面92个,占82.9%;水质符合Ⅰ~Ⅲ类的断面90个,占81.1%;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7个,占6.3%

黄石市、宜昌市、鄂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等6个城市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考核断面达标率100%;

随州市、武汉市、荆州市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较差。滠水滠口等断面未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备注

1.沮漳河荆州河口断面分别考核宜昌市和荆州市,东荆河汉洪大桥断面分别考核荆州市和仙桃市,全省断面总数不重复统计。

2.襄阳滚河汤店、荆州虎渡河黄山头、藕池河康家岗、神农架南河阳日湾4个断面1月未开展监测;荆州虎渡河黄山头、藕池河康家岗,神农架南河阳日湾2月未开展监测。


(各地断面的具体名称、

水质目标、达标时限和水质情况

详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

sthjt.hu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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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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