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曝光台】河长“巡河”流于形式也会被处分???


广东省广州市山下村河长巡河流于形式问题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山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国强官气十足、流于形式问题被通报曝光。潘国强在担任花东镇高溪河(大沙河)山下村段村级河长期间,自行配备“河长助理”并长期由其代理巡河,没有监督和过问代理巡河的情况,导致河涌污染问题未能被及时发现和治理,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潘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end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你可能关注


【初心与始命】一份迟到的工作小结

【初心与使命】蒋超良:湖北是一片红色的土地

【初心与使命】省委专场新闻发布会之《奋力谱写湖北河湖长制新篇章》,37000多名增长到38000多名

【快讯】省委书记蒋超良: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中国新闻网】湖北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 打通管护“最后一公里”

【初心与使命】湖北印发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指导意见,6100万湖北老乡身边的垃圾河沟、臭水坑塘有人来管了

声明:本公众号所载文/图等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图片素材来源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本公众号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