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前所未有!中央督察组即将进驻两家“涉污”央企
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终于确定了督察对象,除了上海、重庆等6省份,中国五矿、中国化工赫然在列。将央企列为督察对象是本轮督察亮点之一,之所以将上述两家放到首批,原因之一便是它们此前已被中央督察组点名。
督察组工作人员检查排污情况(资料图)
8位正部级均参加了上轮督察
即将启动的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组建了8个组,正部级组长如下——
中财办原主任朱之鑫,第一组,进驻上海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黄龙云,第二组,进驻福建
四川原省长蒋巨峰,第三组,进驻海南
安徽原省委书记张宝顺,第四组,进驻重庆
国务院原副秘书长焦焕成,第五组,进驻甘肃
湖北省政协原主席杨松,第六组,进驻青海
中国民航局原局长李家祥,第七组,进驻中国五矿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马中平,第八组,进驻中国化工
2015年底至2017年底,首轮督察实现全国全覆盖,问责人数超1.8万人,推动解决问题8万余个。2018年5月和10月,又对全国20个省份进行两批“回头看”。上述8位组长均参加了上一轮环保督察,可谓经验丰富。副组长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等担任,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将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来信来电举报。
此外,早在7月5日,甘肃便召开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会议,称督察组计划于7月11日进驻该省。
五矿所属企业在湖南“店大欺客”
按照中央部署,从2019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开展新一轮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的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回头看”。
本轮督察的一大亮点是,首次将央企纳入督察对象之中。启动之前,即今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这是生态环保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其中明确提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中央企业是督察对象之一。
虽然中国五矿、中国化工是首次接受环保督察,但它们的下属企业在上轮环保督察中曾被点名。
官网简介显示,中国五矿以金属矿产为核心主业,世界500强排名109位,拥有8家上市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1.86万亿元。
据生态环境部官网消息,2017年4月至5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督察工作,在反馈时直指该省对大型企业环境问题不敢管、不愿管——湖南省有色金属采选、冶炼企业大部分为中国五矿下属企业,2013年以来累计有数十起环境违法行为没有依法查处,使得企业“店大欺客”,长期违法违规。
此外,有关地方甚至包庇纵容中国五矿等公司下属企业。比如郴州市政府两次阻碍环保部门对中国五矿的行政执法。衡阳市、常宁市、衡东县政府及环保部门对中国五矿集团下属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监管不力。
督察组调查昌邑私设加油点情况
中国化工山东企业拒不接受调查
官网简介显示,中国化工是中国最大的化工企业,在世界500强列167位,涉及石油加工、农用化学品等6个业务板块,控股9家上市公司。
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调研发现,中国化工下属的山东昌邑石化涉嫌违法生产销售国Ⅳ普通柴油,但企业拒绝配合调查,并临时编造相关记录。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2018年11月至12月,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对山东开展“回头看”,再次现场检查昌邑石化,企业依然拒绝提供台账,并继续编造谎言,提供虚假材料。
更令人吃惊的是,潍坊市查处不严不实,甚至试图蒙混过关。在督察组两次督导后,查处工作依然走过场。
可以说,中央环保督察进驻中国五矿、中国化工,标志着央企接受环保巡视的正式开始,也诠释出——除了“反腐无死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是无死角的,“央字头”企业涉污,亦没有“法外开恩”的特权。
而且,经过生态环保督察倒逼,那些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央企,只有走上技术创新的道路,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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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安街知事(Capital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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