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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一船舶企业被强制拆除

为了进一步落实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理念,7月2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对省河长办交办的24个长江问题清单中的大江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强制拆除。



大江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丹徒区江心洲益平村沿江岸线,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船舶修造业务,钢结构制作等。由于企业非法占用岸线100米,并且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相继非法建设了厂房、安装了造船设备,严重影响了长江行洪安全及沿江生态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丹徒区于6月13日下发的《限期清除行洪障碍的通知》,企业并没有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清除行洪障碍。对此,丹徒区组织拆迁队伍和拆迁设备,对企业进行强制拆除,保障汛期长江航道的安全。


早晨6点半,随着现场总指挥的一声令下,参加强制拆迁行动的各个小组迅速到位,安保组分别对陆地和长江水面实施交通管制;物品清点组在法治组的配合下,对厂区内的可移动物品进行清点、转运和拍照取证。



在查验、清点物品过程中,大江船厂厂区内部发现有大量危化品,给强制拆迁工作带来阻力。



为此,强制拆迁领导小组按照《强制拆除工作方案》要求,临时召开现场会议,组织清运现场危化品。


随后,丹徒区应急、消防、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行动,将大量危化品有序清离至指定存放点,保障强制拆除工作安全进行。


11时整,拆迁组动用大型履带式长臂液压剪,对30米高、重达100吨的龙门吊进行拆除。在轰然的倒塌声中,镇江大江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标志性设备被成功拆除。



随即,混凝土破碎机对厂区内配电房、办公楼以及钢结构生产厂房进行拆除。至此,大江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拆除工作圆满结束,为长江大保护系列工作写下了精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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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河长办、江苏省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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