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厅党组议定统筹疫情防控和水利工作的几项措施要求
来源 | 湖北省水利厅
2月26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周汉奎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月23日晚湖北省委常委会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听取全厅疫情防控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情况汇报,研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徐长水,厅领导焦泰文、赵金河、徐少军、唐俊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疫情形势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提出了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极具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总体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
经过前一段时间的努力,厅疫情防控体系运转有序,厅直系统疫情防控初见成效,厅机关大院连续多日没有新发病例。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全省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新冠病毒具有隐蔽性,防控工作也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尤其厅机关大院面临输入性风险。
要继续保持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继续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作为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不麻痹、不厌战、不侥幸、不松劲,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要加强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继续保持高效运转,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按照省、市要求,做好人员力量调配等工作,统筹抓好厅机关大院疫情防控、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和厅直系统疫情防控各个环节的工作;要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要跟踪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势变化,把省、市对疫情防控的新部署、新要求与我们自身的情况结合起来,拿出防控的真招实招,提高防控措施的实效性、准确性。特别要加强与社区对接沟通,统筹谋划安排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和厅机关大院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资金需求。要科学调度现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将有限的防疫物资用在防疫一线,特别要加强对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干部的防疫保护。要研究落实对一线防疫人员的补助政策;要严肃疫情防控纪律。要按照省纪委关于疫情防控的纪律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该通报的要通报,该问责的要问责。
会议强调:
要分类指导、分区分级、有序推进水利工程复工复产。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积极做好工程复工复产的预案安排和前期准备;要切实保证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对直接关系安全度汛,直接影响防洪工程体系减灾作用发挥的在建工程,要加强复工的组织领导、项目管理和保障措施,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为安全度汛提供有力保障;要借助“网上办公”,加强督导指导。针对干部职工节后返程返岗情况,要实事求是做好人员动态管理,要认真落实属地管控要求。要通过网络办公,抓紧推进引江补汉等重大工程前期工作。要通过电话、信息等形式,加强对有关水利工作的跟踪督导。要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水利部安排,科学谋划2020年水利工作要点。
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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