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今日再焦聚丨湖北河湖保护,媒体正在持续给力中


● 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护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 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




《东湖立秋夕照(一)》    摄影:山人



●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河湖长制的重要意义,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开展河道、湖泊生态保护管理、用水节水等水情教育,增强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意识。


● 加强对河湖管理保护先进典型的总结推广,增强社会各界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湖立秋夕照(二)》    摄影:山人



大力开展忠实践行生态文明观、积极投身“碧水保卫战”的履职典范和爱护河湖社会志愿者的挖掘、宣传活动,树立一批“官方河湖长”“企业河湖长”“民间河湖长”,河湖保洁、河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通过典型引路,影响、带动、激发社会群众共同治水管水、爱河护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湖北省第3号河湖长令《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的命令》





各地各单位要巩固深化“示范建设行动”,树立一批示范河湖、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典型。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河湖健康教育,加强“攻坚行动”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定期发布专项行动和民意调查信息。同时,加大涉水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湖北省第4号河湖长令《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命令》




《东湖立秋夕照(三)》    摄影:山人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这一主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宣传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功能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河湖长制宣传“六进”活动,引导公众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知晓、重视、关心、支持、投身和监督河湖长制工作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气。

要宣传本区域河湖水情、功能、历史、文化,及人与河湖关系;宣传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热点、焦点和难点,工作动态、做法、成效、经验和启示;宣传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的好案例、好故事、好人物等。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河湖长制宣传“六进”活动方案》的通知




《东湖立秋夕照(四)》    摄影:山人


湖北省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成果遴选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宣传部门主动支持,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请示协调,全省市县媒体积极作为,切实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和河湖长制宣传舆论功能,致力于推介示范、助力示范、宣传示范,带动社会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引领河湖保护社会共治不断走深走实,显著提高了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继昨日展示省市县乡各级媒体行动后,今日继续聚焦:





































2019年4月11日,省第3号河湖长令《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的命令》发布


《灵秀湖北 幸福河湖》长江篇



《灵秀湖北 幸福河湖》河流篇



《灵秀湖北 幸福河湖》湖泊篇



《灵秀湖北 幸福河湖》水库篇



• end • 

声明:本公众号所载文/图等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图片素材来源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本公众号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