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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见: 面对中国国情,该如何讲身体权

2015-10-18 陈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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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圣渊《哭泣的女孩》摄影作品

上一篇提到“隐私部位”和“身体权”区分的文章,得到了很多人的共鸣。


有读者向我感慨,如果这个能够真正从小教会小朋友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仅仅把自己的身体当做一个物品来对待,社会上的很多问题现在都不会存在。


这个读者说的话,很有道理。当我们提到“隐私部位”的时候,仅仅是把我们的身体当做一个有某些禁忌的物品,而且这些禁忌还是由社会强加在我们自己身上的,不是我们自己决定的。


例如,每当有女孩儿走在夜间的小路上,遭到性侵犯的时候,总有人明嘲暗讽:“谁让她穿得那么暴露!”可是穿的暴露与否,难道不是我们自己可以选择的权利吗?


如果真的有“隐私部位”这个东西,那么也应该由我们自己界定,而不是由外界界定!




《回车桌面》摄影作品

对身体权的忽视,出现在方方面面。


例如,

许多公婆,只是将儿媳妇视作一个生产男婴的子宫;

许多上司,将女下属视作可以交易的商品;

许多男性,将伴侣视作一个可以夸耀的战利品;

而当一起强奸案发生,人们感叹和同情这个被强奸的女孩儿多么可怜,是因为他们觉得这个女孩从此再也不是处女,而这会有损她之后的名誉与婚姻。


我并不是说,一个女性被强奸就不可怜,


可是这种可怜是因为身体被侵犯,还是身体权被侵犯?


这是值得我们去辨别的。女性的身体,不是家庭的、上司的、伴侣的、社会的...女性的身体,应该是她们自己的!


这种权利意识,应该怎样通过儿童性教育培养呢?下一期,我们来讲讲守贞型性教育与赋权型性教育吧。

陈见说

这种不重视权利的做法,不仅伤害到了女性,也伤害到了男性。


例如,法律中对强奸的规定,只包括了异性之间,这是长久以来的刻板印象造成的,似乎在我们传统意义上,只有女性的身体有那么多不可触碰的“隐私部位”,而男性就没有!可是男性对男性的猥亵行为,难道不是对对方身体权利的侵犯吗?


因此,我建议,各位家长从小学会培养孩子的权利意识,甚至不仅仅是身体权,还包括了许多其他的权利。如果每个人都能从小培养起权利意识,长大之后由他们组成的社会,是不是会更加公平、美好呢?




若您有任何性困惑等方面问题,都可以在「陈见说」公众号里点击键盘提出,陈见将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解答您的疑问,您的隐私我将会全力保护。

陈见

美国性学哲学博士美国注册临床性学家(DACS)美国高级人类性学研究院临床性学教授世界大百科全书HPV和宫颈癌条目撰写者中国性科学杂志女性学开篇语撰写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管理局注册外国专家 美国功能医学抗衰老协会注册会员(A4M)生物同源性荷尔蒙调衡技术专家(BHRT)上海市生殖健康产业协会性医学专委会常委新浪健康性学专家世界华人性学家学院执行院长女性郁金香关爱工程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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