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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非处被嫌弃,帮夫强奸幼女,施害者还是受害者?

2015-11-18 原创 陈见说




法制日报今日报导,《宿迁女子因自己不是处女被嫌弃,帮丈夫强奸13岁幼女》。因结婚时不是处女,宿迁女子叶某被丈夫时某嫌弃20载,并经常为此争吵。为“弥补”丈夫的“处女心愿”,叶某竟然找来13岁幼女小雨,并帮助丈夫时某将其强奸。幼女小雨被强奸6次,因怀孕才被发现。


虽身处现代化的21世纪,观念却仍停留在旧社会:男人因妻子不是处女耿耿于怀二十载;女人因不是处女而觉得羞耻,完全没有反抗的意识,反而因羞愧而“助纣为虐”;而可怜的幼女小雨,只是因为一个“处女”的名头,就引来了灾难。当然,她也并没有形成保护自己的意识,她不会对这种伤害说“不”,即使被强奸6次致怀孕,也不会告知家人。


那么到底是谁提出了“处女”的叫法和概念?为了什么目的?到底由谁来决定女人的命运?


社会演化进入父系氏族以后,男性,这股“阳”的力量便主宰了一切。处于统治地位的男性既无法抗拒女性的能量,又恐惧于女性强大的天性,故意压抑贬低女性,使之处于从属地位。




女性在追求“处女”身份的过程中,是完全迫不得已,别无选择的结果。因为非处女便是坏女人、便是下贱女人, 是要被投河惩罚的!所以在叶某心里,她也认同自己因为是非处,所以是低人一等的,她认同丈夫对他的评价,她所不能忍受的,是丈夫以此为借口,不停的和她吵架。为了不让丈夫这种不满延续,她从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


这种使女性天性被压抑的文化 — 处女文化,不幸地被当做是女性的美德。经过历代统治阶层的推崇宣扬,大男子们把处女作为有价值高低的物品进行一次一次的交易后, 这种文化就自然地、理所当然地被沉淀固定下来。 也许作为一种文化、也许作为一种伦理常纲,甚至可能在一代一代的演化中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生存基因被继承下来。


道德也好, 文化也罢, 总之,作为一种高价值的女子美德被一代一代地灌输到无知和纯洁的幼儿脑中, 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 经过这种锲而不舍的美德教育, 免疫力较强的人在长大后仍然保持自我个性,选择回归真实天性的生活方式;有些免疫力和鉴别力较差的人,就被秘密的彻底的洗了脑,在成长过程中,也就不知不觉的在心理尤其在性心理层面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处女情结“。


这种人自然发展成具有特殊性偏好或癖好,只有遇到处女时,才会被吸引且有性爱的冲动。于是乎谈婚论嫁时,就多了一个处女情结,而这也是时某为何20年还一直对妻子不是处女这事耿耿于怀的原因。


陈见说

性是健康、独一无二的,但不能建立在伤害他人的前提下!


“处女情结“犹如高跟鞋丝袜癖好、虐恋等,只是一种性偏好或性癖好。没有不好也没有不正常,只是体现了性是有个性的、是多样化的,是独一无二的。当任何一种性癖好没有伤害当事人或他人时,就是一种合理的需要被尊重的存在,但如果为了满足自己的性癖好而性侵他人,就是触犯了法律。


有“处女情结”的男人或女人,为了潜在的任何个人需要(包括心理层面的自我尚未意识到的需求),而借口伦理法律来呐喊整个社会所有女人树立非处女就是不纯洁的和下等之女人,就相当于一个癖好高跟鞋玩性高潮的人,强制整个社会每一个人认同并行动于高跟鞋性癖好,否则就喧嚣是违背伦理纲常的, 这就成为了一种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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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见

美国性学哲学博士
美国注册临床性学家(DACS)美国高级人类性学研究院临床性学教授世界大百科全书HPV和宫颈癌条目撰写者中国性科学杂志女性学开篇语撰写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管理局注册外国专家 美国功能医学抗衰老协会注册会员(A4M)生物同源性荷尔蒙调衡技术专家(BHRT)上海市生殖健康产业协会性医学专委会常委新浪健康性学专家世界华人性学家学院执行院长女性郁金香关爱工程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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