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四川成立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
8月15日,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更名的批复》,将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正式更名为“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并增加事业编制3名。
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机构规格为正县级,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事业编制25名(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负责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指导全省城市管理执法宣传和舆情应对;
组织查处涉及城市规划、建设领域重大案件,协调、监督跨市(州)案件的查处;
承办住房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确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半数以上省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设立了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机构。
其中,河南省比较受关注。该省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高配副厅级,28名行政编制)更名为河南省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承担的“指导全省拟定城市管理政策、指导全省城市管理职能”以及执法监察总队全部职责划转到省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
沟通/交流 理性/建设性
QQ:3033396064
邮箱:jsb_zgcg@126.com
大城管
1925489270@qq.com
《中国建设报/中国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