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有何深意
摄影/刘震
中共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
名称以中央“领衔”的领导小组,历来受到外界关注。中共十八大之后,新成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等,为解决发展中的难题,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
有专家指出,在中国目前的阶段,设立中央领导小组,有利于整合职能部门的资源,从最高层统一配置资源,有助于冲破各种利益羁绊。
而今,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历史坐标下,在建设“法治中国”概念提出四年多的关键节点,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背后深意愈加凸显。
中国社科院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张生指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成立,将发挥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监督落实的多项职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谋大局,把方向”。
他认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党务各个部门和组织机构,关乎到每个公民、每个党员,没有统一协调,难以形成良性整体机制。
“基于此,领导小组的成立,将以更高的站位克服各种阻力,协调各种组织。”张生对中新社记者强调。
在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杨永纯看来,领导小组的成立,一方面可发挥对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统揽全局的作用,而其背后反映出的正是中国欲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追求。
回望过去五年,在全面依法治国被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后,依靠“法治”所发挥出的巨大功效,有力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逐步构筑的中国“法治大厦”基体已清晰可见。
与此同时,对于“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等现实问题,中共高层已注意到,并为之付诸行动去破解。
值得注意的是,十九大报告中所强调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这一全新提法,成为“依法治国”范畴中的最新表述。
2013年1月,十八大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政法工作会上,习近平作出重要批示,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要求。
四年之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提出,明确要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多个层面持续发力,所坚持的正是“厉行法治”。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杨永纯说,十九大报告中54次出现的“法治”,既涵盖了宏大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亦有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行动,为“依法治国”描绘出清晰的实践脉络。
杨永纯相信,在领导小组作出的顶层设计引领下,法治中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不再是抽象的蓝图,而是可以确定实现的具体构造。“与此同时,已经掀开的‘法治施工图’,将为中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愿景,铺设坚实的前行之路。”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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