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汕头交警双机直播夜查酒驾,现场有人被记12分!
昨晚,黄警官携豪华双机进行夜查酒驾的直播。6.1万网友齐聚屏幕前收看直播,并在直播间聊起了天儿。
本次直播,黄警官带领众网友来到潮南某路口,在该路口,交警潮南大队正在例行检查,查处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错过昨晚直播的朋友们,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到文末点击“阅读原文”回顾。
小编也为大家小小地回顾昨晚发生的三个情况。
“老兄,原谅我第一次好不好”
嗯好。
老兄,原谅我第一次好不好!
不,不是这样说。
罚款的就罚,扣分的你得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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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视频)
当时驾驶员吴某墙驾驶机动车经过,蜀黍发现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吴某墙解释道,临时号牌明天就要到了。
然而,叫“老兄”也没用,该怎么处罚还得怎么处罚。除了罚款200元以外,吴某墙还需一次被记上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条第(五)款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货车毛病多,网友来细数
驾驶员徐某勋驾驶重型货车经过。网友开始细数这大货车有多少项交通违法行为。
拦板加高、没有后防撞梁、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可以说是毛病多多呀!
当时货车虽然没有载货,但是司机把拦板加高,莫非是为了超载?而后防撞梁,一定程度上可以在碰撞时保护货车,按规定也是要装的。反光标识更重要,能够在黑夜里让别人注意到货车。
由此可以看出这司机,安全意识不强啊。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啥证都没带,还没年审!
↓↓就是这辆车!↓↓
驾驶粤V车牌小型轿车的庄某忠下车接受检查,蜀黍检查发现,庄某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与行驶证,而且车辆还未年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
直播结束后,宣传科的民警驱车回交警支队,就在他们到达停车场时,另一件事情发生了……
原来,夜晚才刚刚开始……
若想知他们发生了啥事,请各位点击今晚第二篇推文~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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