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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口横冲直撞?拿生命当儿戏!

交警一线 汕头交警 2019-12-26

摩托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一旦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伤亡后果的往往是摩托车一方的驾乘人员,但总有人不当回事,甚至为了体验风驰电掣般的“速度与激情”,通过路口时也不顾生命安全,无视交通法规,最终只能悲剧收场。

2017年12月3日下午3时30分许,驾驶人郑某德正驾驶着号牌为粤CKV***的小型轿车从南滨路往潮阳方向行驶,一路坦途使他一时放松了警惕。不曾想,这一时的放松,却造成了一生的悔恨。就在郑某德通过324国道蜈田大门路段交叉口时,路口右侧突然闯出一辆二轮摩托车,毫不减速地疾驰而来。郑某德避让不及,与之发生碰撞。

小轿车在失控下撞上绿化带,并发生侧翻,事故现场一片狼藉!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元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看上去,此次事故的受害者似乎很明确,是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元。

然而,

事情没那么简单!


虽说郑某德驾驶小车上路,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时没有降低行驶速度,且在遇情况时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造成本事故的原因之一,但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元对本次事故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陈某元驾驶摩托车横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叉路口时,没有让优先通过的车辆先行,反而毫不减速,欲高速横过路口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已违反相关交通法规,应与郑某德负同等责任。


此类事故并非只有个例。2017年1月9日,一起类似事故,在保税区威尔信大道发生。

2017年01月09日11时30分,驾驶人夏某文正驾驶着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杜某勇在保税区自东向西方向行驶,途经保税区威尔信大道路口处,没有减速慢行,礼让右方道路车辆,从而与自北往南行驶由李某恩所驾的粤DJ5***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夏某文及杜某勇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查,当事人夏某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在通过路口时没有让右方道路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本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本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恩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在通过路口没有减速慢行,且遇情况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造成本事故的原因之一,应负本事故的次要责任。


摩托车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必须在观察后,前后无车,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可以的话,最好停下来观望一下再通过。


——交警濠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 林祥中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平安出行,安全到家”是我们大家的共同愿望,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乘摩托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不无证驾驶;通过路口时减速慢行;不驾驶检验不合格、未按期检验、报废、套牌或其他不合法的车辆;不酒后或醉酒驾驶……共同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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