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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莫让“黑校车”伤害孩子的出行安全

交警一线 汕头交警 2019-12-24

现在的社会,竞争越来越大,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许多家长在选择孩子到哪所幼儿园就读的问题上,一般都会考虑诸多因素,如教学质量、师资力量、园区环境、伙食品质……但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家长却往往没有考虑到,那就是接送孩子的校车!



近日,交警潮阳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国道324线潮阳和浦路口时,发现前方有一部小面包车,里面密密麻麻载着不少小孩,可能是由于太拥挤,不少小孩的脸都贴在车窗玻璃上。


而这部面包车,是一家位于和平镇下寨和西路的幼儿园用于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车辆。

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行动,将该车辆查扣,并对司机进行相应处罚。


经调查询问,该车车主郑某交代,于2018年3月14日驾驶车牌粤DE2201面包车超载,我们交警部门对其超载行为处罚200元,记3分,该车还涉嫌逾期未检验,我们对其逾期未检验的行为记1分,并将该车扣留。

——潮阳交警五中队中队长 曾伟勤


事实上,对于一些有提供校车接送的学校,交警部门一直在加强对车辆的排查,集中消除涉及学生的交通安全隐患,对校车的相关手续、行车记录、安全措施等进行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安全台账。


要求广大学校和校车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强化校车安全维护。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要遵法守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格按照审核线路行驶,严禁超员、超速。确保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安全、学生平安上下学。


“黑校车”的这些危害,你应该知道!


“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却非法运营来接送学生的车辆。这些车大部分车况较差,甚至还有即将报废的车辆。同时,通常还存在超载、超速、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较大!


校车、客运车辆严重超员,容易引发爆胎、制动失灵等意外,也会增加车辆的行驶不稳定性。而一旦发生事故,就是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血淋淋的教训

2014年11月19日,山东省蓬莱市发生了一起幼儿园校车与货车相撞的事故,现场造成3名儿童及一名司机死亡,后有8名儿童在抢救过程中死亡。据悉,肇事校车(面包车)为某幼儿园负责人雇佣的非营运车辆,不具备校车条件,且该车核载8人,事发时实载15人,车辆严重超员。


辨别校车小妙招


一、看专用校车的标志是否明显


专用校车应喷涂符合规定的专用校车外观标识,安装符合规定的停车指示标志 “当停车指示牌伸出时”、“请停车等候”等红色字样,车外顶部安装黄色专用校车标志灯。

二、检查是否配备急救箱、灭火器、逃生锤等安全物品


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装置,其中灭火器应该要放置在照管人员座椅附近和驾驶员座椅附近,灭火器至少要用2公斤且为ABC型干粉灭火器,急救箱里面放置纱布、创可贴与一些日常药品。

三、检查校车是否可监测可定位


用校车应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并符合规定的行驶记录仪,行驶记录仪的显示部分应易于观察;车内监控系统应能监控到驾驶人行为和车内通道的状况,车外监控系统应能监控到车辆前方和乘客门外的状况。

四、检查驾驶员资格


每位校车驾驶员都是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驾驶证副本标有“准许驾驶校车”字样 。

条件:

(一)取得校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交警部门提醒

每个年幼的孩子连接的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庆幸”不是一直存在,“追悔莫及”却可能随时发生。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驾驶“黑校车”、“超员车”。同时,家长、学校也应擦亮眼睛,注意核查车辆的营运资质,拒绝让孩子乘坐“黑校车”!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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