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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千、记12分、拘留15日,肇事逃逸的代价!

交警一线 汕头交警 2019-12-23

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相信大家都清楚,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迅速报警求助。然而,一宗发生在3月23日早晨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孙某立却选择了直接逃逸,最终只能自尝苦果,付出更重的代价!


2018年3月23日7时40分左右,交警澄海大队一中队接报称,在澄海区仙居大道仙居大队前路段,一辆五菱面包车撞倒一行人后逃逸,行人倒地受伤。


接报后,交警澄海大队一中队值班民警张伟明同志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并第一时间调取附近监控视频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观察。通过调查走访及视频比对,民警快速锁定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悬挂粤D22***号牌的灰白色面包车。经查,车辆所有人为河南籍人士孙某立。

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信息一经确认,民警立即通知该肇事车辆所有人孙某立,但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该车辆所有人所登记的联系电话并非其本人所有,民警无法联系上孙某立。


随后,民警又根据该肇事车辆的登记地址,带领交通协管员前往澄海区昆美凤新一路美新工业区四直路在昆美治安主任的带领下逐户进行排查,无奈仍然无果,并未发现任何新线索。


为及时找到该肇事车辆所有人,侦破该肇事逃逸案件,解除这颗威胁澄海区道路交通平安稳定的定时炸弹。民警顾不上休息,马不停蹄又发布了该案件协查通报,并通知中队各岗亭执勤人员如在执勤中发现该车辆,马上对其进行查扣并上报。


与此同时,负责该案的民警张伟明同志还发动了仙居居委周边乡村治安巡逻队加强巡逻,如发现情况立即与其联系。


群策群力之下,转机出现在第二天一早。


2018年3月24日上午7时许,一群众报称,看到该肇事车辆停放在东湖龙船池附近。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最终在东湖龙船池附近抓获嫌疑人孙某立,并暂扣其涉嫌逃逸的车辆。

经审讯,孙某立对其于3月23日上午7时40分左右在仙居居委前路段驾车碰撞行人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扣12分的处罚。


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迅速报警求助。交通肇事逃逸会使伤者错过最佳救治时间,更会加重肇事者的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逃逸,非明智之举!大家应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去除侥幸,勇于承担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道路参与者: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逃逸,非明智之举!交通肇事逃逸会使伤者错过最佳救治时间,更会加重肇事者的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大家应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去除侥幸,勇于承担责任。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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