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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瓶啤酒喝出330mg/100ml的酒精含量?国庆“醉猫之王”竟还是……

交警一线 汕头交警 2019-12-26

10月7日晚,

国庆长假即将圆满落下帷幕。

就在这人人背起行囊开启返工之旅时,

汕头有一位司机,

却非要抓住国庆的尾巴,

誓要搞点大事,

好为祖国妈妈大肆“庆祝”一番!


10月7日晚,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黄河-庐山路口设卡,盘查过往二轮摩托车和汽车驾驶员。20时45分左右,白某民驾驶着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庐山路行驶至黄河路口时,与民警们来了个“浪漫邂逅”。一见民警上前拦车,白某民竟驾车欲逃,结果被民警拦了个正着。一靠近,民警就感到一股酒气扑面而来,遂用新型快速酒精排查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查,仪器给他亮起了红灯。

随后,民警又掏出警用酒精吹气仪,让白某民吹气。这一吹不得了,结果太吓人了:白某民呼出的气体酒精含量竟高达313mg/100ml。

民警随即将白某民带往汕头附一医院抽取血样,经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0mg/100ml。


在2018年国庆节交通安保工作即将收官之际,白某民以330mg/100ml的血液酒精含量刷新了本次长假汕头醉驾指数的新纪录,“勇夺”国庆“醉猫之王”称号,但是这种“刷新”已然超出了社会的容忍度。


那么,白某民到底是喝了多少酒,能喝出这么高的血液酒精含量???


白某民是河南人,2004年来到汕头,在本地一羊毛厂务工至今。当晚20时15分左右,白某民独自一人在陈厝合庐山市场一快餐店吃饭,期间喝了两瓶啤酒,到20时40分左右,酒足饭饱的白某民便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出发前往陈厝合黄河路嘉禾市场方向,途经黄河-庐山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等等!两瓶啤酒就能“吹爆”酒精测试仪?原来,前一天晚上,白某民还和朋友在酒吧对饮到天明,随后回家睡了一觉,直到当晚吃饭时,又饮了两瓶啤酒,这才喝出了如此高的血液酒精含量。


      我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没喝多少,不会影响驾驶。出去后一定把酒戒了。”

——白某民


觉得自己没喝多少酒精值就已经高达330mg/100ml,让你喝尽兴了那还得了!


330mg/100ml实在是一个让人很难想象的数字,

它到底意味着什么?

据了解,人体血液中酒精浓度达80mg/100ml至150mg/100ml时为兴奋期;达150mg/100ml至300mg/100ml时为抑制期,也就是会打瞌睡;达到300mg/100ml至500mg/100ml时可能会酒精中毒;500mg/100ml以上则可能致死。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330mg/100ml都是一个十分危险的数值,这种情况下,包括肝脏、脾脏等内脏器官都可能受到破坏,极易引发各种危险,更何况,他还酒后驾车!


根据目前我国对酒驾的认定,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并小于80mg/100ml,则被认定为酒驾;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则被认定为醉驾。可白某民的酒精含量竟高达醉驾标准的4.13倍


更让人震惊的是,经查询,白某民还属于无证驾驶。


自认为驾驶技术“过关”;有没有驾驶证都无所谓;考驾驶证太麻烦,以为能够躲过交警的执法……但是,这些理由都不能作为无证驾驶的借口,无论驾驶什么机动车,都必须持有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由于白某民不但醉酒驾驶,而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期满后再转为刑事拘留。

交警部门呼吁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广大驾驶员应当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意识。尽量少带车参加聚会,可有效减少酒驾几率;酒后必须请“代驾”或委托没喝酒的朋友代为驾驶;对身边驾驶人履行监督、提醒、劝阻的义务;单位、集体等组织落实本行业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责任。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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